莱昂·艾尔庄森已经很多年没有照过镜子了。
他对自己的衰老心知肚明,而且也乐于接受它,但他不喜欢镜子。出于某种感觉,他认为镜面反射中的自己看上去毫无人性可言,威严与冷酷远甚他作为一个人类应当具备的事物。
相较于前两者,后者从他的脸上几乎难以发觉,哪怕他已经尽量在让自己摆出温和的表情。也是从那时起,他开始意识到其他人是如何看待他。
无论喜欢与否,雄狮都必须承认一件事——他是基因工程的产物,由人类这一种族中最为疯狂但也最为天才的科学家借由科技与神秘共同创造。
因此,他的外貌绝无可能是某种自然突变或一时心血来潮的结果。帝皇在创造他的时候必定考虑过此事可能造成的影响,但他还是这样做了,就像他对其他人所做的那样。
光辉的圣吉列斯,美丽的福格瑞姆,阴郁的康拉德·科兹
雄狮非常清晰地意识到,帝皇对他们是有要求的。可惜的是,直到现在,他也并不清楚帝皇到底对他怀有何等期盼。
他很想知道答案。
他握着剑站起身。头顶森林,脚踩草地,灌木丛包围着粗糙的老树,卡利班独特的阳光阴森地从叶片与枝丫之间滑落,不远处正传来清脆的虫鸣。
好一副令人熟悉的景象,只可惜他并不是真的怀念.至少现在如此。
雄狮沉下右手,低垂剑刃,开始扫视四周。
他没有佩戴头盔的习惯,人们需要直接看见他的脸,这样才能知道他的身份,进而感到恐惧,或是充满勇气。
这是好事,毕竟他无需担心子弹一类的事物,可惜任何事都有其两面性——他无法借用头盔与目镜的分析功能来获取更多情报。
此刻,他所能依靠的仅有自己的感官。
不过,这并不要紧,他已经知道自己究竟身处何方了。对于此事,雄狮甚至无需思考便能轻而易举地将结论摆至眼前:普天之下,还有哪一个地方能像卡利班这样令他感到如此熟悉?
一踏入这片森林,他身体中的本能便立即被唤醒。潮湿的空气与昏暗的光线,顺着微风传递而来的动物气味,地面上留下的足迹与那些藏在枯叶和腐败泥土中的毒蛇
一个想法划过他的脑海,引起一阵冰冷的不悦:我回家了。
家,一个对于常人而言充满了温馨与暖意的词语。它可以被扩写成为家乡、家园等宏大的词,也能单纯地用来指代一间房子,或一個家庭。
有些人的家是潮湿阴冷的破败平房,漏风漏雨,床铺生虫。
另一些人的家则常年点着火炉,晚餐时所使用的银质餐盘会反射出昂贵的烛火,格拉克斯肉排的香气将长久不散地与葡萄酒的香甜一起,共同地飘荡在铺着白布的长桌上。
至于雄狮,他的家是一片森林,一片致命的森林。
在他儿时,这里曾想置他于死地。数十年后,这里依旧如初,仍然想要他的性命,区别仅在于方式的不同。
危险的野兽和从天而降的轰炸.从当时的处境来看,这两者对他而言似乎并无太大区别。
那么现在呢?
雄狮平静地步入森林之间。出于谨慎,他没有贸然使用自己的能力。他明白,自己已经回到了卡利班上,而且是过去的卡利班。
这件事极其违反常理与逻辑,然而,狩猎与战争都相当讲究直觉,而雄狮在这两件事上都造诣颇深,他的直觉从来没有令他失望过
他不想去赌在过去使用能力会发生什么事情,尽管某种渴望正在他心中生根发芽。
但是不行。
他无法战胜那个偷走了荷鲁斯·卢佩卡尔身体的东西。而且,他现在有更要紧的事情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