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马枪,一般来说是败中取胜之术,就是持枪者被敌人追击时回马一枪,击杀追敌。
孟之祥却另辟蹊径,他策马前冲的同时突然利用长枪的长度优势一个猝不及防的跃肩回刺,枪头回身又准又快,蒲察术根本无法反应,结果枪头划过了蒲察术颈窝动脉处,鲜血飙起
招式极为漂亮,表明了孟之祥的计算精确无比,他根本没有回头看准了,而是凭着感觉,就手一枪,准确命中
受了致命伤的蒲察术没有立毙当场,手上还抓着刀,两眼发直,颈脖喷血地被马匹带着上前,而后面追来的宋军骑兵自他两翼而过,没人向他下手。
他们学过规矩,人家军官立功,你小兵上前凑乎什么。
这是己军占了绝对优势下可以这么做,要是乱战时就得上前及时送敌方大将归西,以保战果。
孟之祥很快就转了回来,见到蒲察术在马上摇摇晃晃,鲜血淋漓洒落一地,然后掉落马下,就此归西
与蒲察术同时毙命的还有他的亲兵队长苏达哈,死于内讧,被阻路金兵用矛将他捅了下来,然后刺死在地上
宋军骑兵在他们周围兜圈子,用弓箭向他们瞄准,喝令他们放下兵器,金兵们把兵器放下,不由得茫然。
孟之祥骑马过来,他清楚就是这伙人帮了自己,于是让宋军收好兵器,亲自下了马,上前感谢道“多谢好汉们帮忙谢谢你们是哪里的人啊贵姓大名”
为首大汉说道“我叫周盛,我们都是许州北郊潭月村人,金人杀我族弟小强,我们为他报了仇”
“好”孟之祥赞道,见周盛体格健壮,动作干练协调,看来就是练家子出身,就问他可会骑马,学过武术没有
一问就有惊喜,原来周盛在家乡就是个社头,所谓社头就是乡村武艺结社中的武艺众所服者为社头,周盛能使刀枪,擅长弓箭,十分出众,又因为给金军养马而学会骑马。
“还真是好宝藏好汉啊”孟之祥欢喜道,问他可愿参加宋军。
回答是愿意,他们要为乡人报仇,因为金军到他们家乡征兵是烧杀掳掠,无恶不作,他们恨透了金军。
孟之祥当场就委周盛当了伍长,让他挑选乡人入伍,参加骑兵队。
有人偷偷对孟之祥说这么快就让他们加入骑兵队只怕不妥,加入步兵还好,要是他们骑马逃跑,损失马匹可不是小事,孟之祥说道“无妨,他们交了投名状,可以信任。”
战斗彻底结束了,这一仗打得痛快,击溃了上万金兵,其中杀死金军兵将一千三百人,俘虏四千五百人,余者四散而逃。
贺顺的第三军损失五六百人,然后从被俘的金兵中全部补充回来,人数不减反增。
大部分“金兵”都是南人被签发而来的,他们改换阵营根本不是件事。
缴获的物资不少,金军虽穷,但瘦小的骆驼比马大,让打扫战场的宋军喜不自禁。
孟之祥与孟之璋两兄弟则持蒲察术首级以及他身上精美的衣袍、头盔、甲胄还有印信等去见军统制贺顺,贺顺十分高兴,着文书记录了他们的功劳,孟之祥破敌,杀了对方大将为首功,勉励他们道“好好干,争取拿个承信郎”
“承信郎”虽说是从九品的品阶,看似不高,但已经入流,成为大宋官场中的一员,吃上皇粮请牢记收藏,网址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