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说坎爷是真正的音乐天才,用一些好模糊不清的语句作为歌曲的末尾,反而营造出了一种言有尽而也有穷的氛围,也成功让这首歌成为了经典。
余纨纨快步上前递上了手里的湿巾,这家货也真是的,唱歌就唱歌,每次都这么投入干嘛?
很多歌手都会把自己最好的状态放在舞台上,像这种平时的歌曲录制和排练,都不会过于放在心上。
而这家伙实在是个怪胎,但凡他开始唱歌,无论是什么场合,有没有听众,他都会全身心的投入在歌曲里,并将其演唱完毕。
若非如此,当时一个人在教室里弹唱《同桌的你》的他,我怎么可能被偷拍到那么完美的表演?
他这种近乎病态的投入,才是他能如今能成为超一流歌手的真正原因,态度决定一切……
“感觉还是没唱好,最后那段有点不够癫。”
蒲潼擦了擦额头的汗水,那个宛如梦中呓语的部分实在难以模仿,他虽然一遍唱下来,但还是感觉不尽如人意。
对于记忆这些艺术作品,它可都是本着完美呈现的想法才拿出来的,要不然岂非辱没了这些东西?
“这还不够癫呢?”
伊织雪乃和林予夕闻言一愣,刚才那部分的演唱宛若疯魔,又不是知道他在唱歌,怕不是得以外他在说梦话……
最后3分钟,直接升华了整首歌过度的autotune处理,使声音变得模糊,到听到后面又稍稍听清楚了一点,听懂的人知道是艺术,不懂的人只以为是噪音。
“不行,我是强迫症。”
蒲潼自认为他是有能力把这部分唱好的,如果明知道有问题还不去改,多少有些亵渎这个作品。
于是,蒲潼又用了十分钟录了几遍,这才把这首歌演绎到了他所能达到的极限。
余纨纨的关注点并不在最后一段上,她只是略微感觉这首歌稍微有点……脏话太多。
这首歌毕竟是一首英文歌,无论是题材还是内容,相比之下肯定会比华语歌曲大胆一些。
为所有混蛋人渣干杯,以及第一段脏话连篇意识流般的部分所传递的信息已经渐渐不是词内容本身了……
虽然歌词说了很多脏话,但她却完全不觉得蒲潼在骂人,而是再讲述某个道理或者讲述某件事情。
紧接着当他又再次呐喊runaay的时候,似乎就是告诉听众,这首歌的词已经没有多少内容上的意义了,如果感到困惑的话就逃离我吧,好奇或者理解我的人啊,那就让我们为败类干杯吧!为流氓干杯吧!为无耻混蛋干杯吧……
这是她们无法理解的艺术形式,或许真正的艺术品并不会局限于艺术作品本身,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场行为艺术。
“感觉是很纯正的美式音乐呢……”伊织雪乃顿了顿。
“这首歌在漂亮国应该会很火爆吧?”
(本章完)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