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饭期间,姜允初眼睛转了一圈,发现纯纯为了吃饭的,好像只有她们一桌。
其实,现在饭店大厅坐的人也不多,但看他们的样子,大多数是商务打扮,穿西装的男士居多,桌上几乎都有几瓶茅台酒。
相比于他们来说,她和李秋这么安静的坐着,倒成了异类
此刻饭店大部分的目光集中的他们身上。
经过后世毒鸡汤的洗礼,姜允初能够坦然的面对各种尴尬的场面,更何况只是被人瞅几眼而已。
美女,怕被别人看吗
但此时她不知道,在她专心吃饭期间,她正前方的沙发包中的一个男人,余光停留刹那间,遮掩住了眸光中的异色。
随后不动声色和面前人交谈起来。
不过,现在的饭店是真良心,烤鸭进嘴的那一刻,她就知道这钱花的是值得的。
鸭皮烤的脆脆的,鸭肉软烂不柴,一口下去,汁水在唇齿间溢出。
还有她自己点的花胶炖鸡,一口汤下去,能把人香迷糊咯
吃的专心致志,虽然不至于是狼吞虎咽,但和现场细嚼慢咽的女人相比,豪放许多。
在姜允初看来,他们才是做作,不懂享受。
人生在世唯有美食与美梦不可辜负,像他们连吃饭都端着,不懂口腹之欲,活着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最后一口汤进肚子里后,姜允初将整个人嵌进沙发,像只慵懒的猫咪眯着眼,咂摸回味。
满足了。
一顿饭,算上服务费,62元。
他们还没有去购物,就住宿加晚饭,就等同于这个时代千千万万普通家庭一个月的收入。就这样,这里消费如此高,来往的人还络绎不绝。
所以啊,哪个时代都不缺有钱人
“饱了”
“撑了”,姜允初摸着小肚子上凸出的一块,她觉得自己都要扶着墙出去了。
“走,带你去个好地方,消食去。”
“这就是你说的好地方”
莫斯卡三个大字异常闪亮,连她俩脚下的地面都被染成了红绿色。里面粤语声传到姜允初的耳朵里,让她很是诧异。
这就是80年代末的酒吧,现在人家还叫歌舞厅。
“听说里面的鸡尾酒很好喝,还有歌星唱歌呢去不去”
她虽然不是乖乖女,但是像酒吧、网吧这类场合还真没有进去过。说不好奇是假的,但是以前她没时间、没那个闲钱,又因为听说里面很危险,没有人陪着,所以,那点好奇很快就会被压在心底,成为了压箱底的东西。
但是现在又被李秋的话勾了起来。
“去,”怎么能不去,都已经在门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