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明玺说“虽然这就是个普通的木棒,但我每次去卖木棒的时候都是魔王去远行的时候啊,这样的话他们拿着我的木棒进入森林,确实是不会遇见魔王我也不算是坑蒙拐骗。”
祝明玺又说“而且那些木棒我都泡过大蒜坛子了,魔王那么讨厌大蒜的味道就算魔王提前回来了,闻到那些味道后,说不定还真会避着他们走呢”
祝明玺声音越来越小,说到后面也有些心虚。
他低下头,抠了抠钱袋子,小声说“我也没办法,不骗别人钱,我怎么挣够金币离开这里啊。我穿越到这个世界已经够倒霉了,难道还要一辈子给魔王当奴仆,最后死于非命不成”
他这句话用的是中文。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他自己,没人能听得懂。
祝明玺是三个月前穿越到这个世界上的。
他原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大一新生,却在和朋友爬山的时候失足掉进了坑里,一睁眼就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
作为一个穿越者,他没身份没系统,甚至连这里的话都不会说。
他穿着白t恤和大裤衩,茫然地走在魔法世界的街道上,呆呆地看着与他擦肩而过的巨人和精灵,百思不得其解
我也没吃毒蘑菇啊,怎么就产生幻觉了呢
由于衣着奇怪,语言不通,神情恍惚,还是个模样周正的普通纯净人,祝明玺很快就被黑心黑肺的奴隶贩子盯上了。
当天下午,他就被卖给了安德烈,成为了魔王的奴仆。
魔王。
一想起这个名字,祝明玺就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脑海中瞬间闪过那个高大的身影,漆黑的长袍,滴血的弯刀以及独角兽濒死的泪眼,树精凄厉的惨叫
祝明玺摸了摸胳膊上的鸡皮疙瘩,抬头对老管家讪笑道“时候不早了,我去工作了,魔王大人三个月前给我的那颗种子还没发芽呢。”
三个月前祝明玺刚来的时候,魔王亲手给了他一颗种子。
据老管家所言,那颗种子相当娇贵,受不得半分魔力波动,只能由普通纯净人种植。
而这,也是祝明玺被买来的主要原因。
可是三个月了,已经整整三个月了
祝明玺当时种下的种子还是一丁点儿发芽的迹象都没有
每次魔王听见他汇报说还没发芽,脸色都会黑一度。
祝明玺觉得这颗种子要是再不发芽,发芽的就该是他的坟头草了
也是因为这个催命符的存在,祝明玺才拼了命地想要赚足金币赎出卖身契,永远离开这个城堡和这个魔王
来到城堡后面的花园,祝明玺像往常一样给其他花草浇了水,施了肥,除了虫,然后就专心致志地对待花园最中间那颗还没发芽的种子。
他给种子浇上今天清晨采摘的露水,固定好为了防止被动物破坏而编织的竹罩,因为这颗种子是精灵族独有的花种,祝明玺还用蹩脚的精灵语夸赞它美丽就差跪在地上,求它快快发芽了。
做完这一切后,祝明玺也没闲着,而是去花园四周的荆棘枯木林中砍了几十根树枝,用匕首削成魔棒的形状,准备明天后天再拿出去卖。
反正魔王三天后才能回来嘛,他刚好可以把魔棒的保质期设定为两天和一天,这样的话,他就又能大赚一笔了
“啪嗒。”
一个微弱的声音忽然响起。
祝明玺抬头看去。
只那么一眼,祝明玺就吓得差点儿魂飞魄散
只见花园的正中间,祝明玺亲手编织的竹罩被顶翻在地,刚刚的声响就是它发出来的。
而在竹罩旁边,一只皮毛漆黑,像松鼠又像是兔子的家伙正费劲巴拉地往外钻,怀里还抱着一颗硕大的,发着淡淡微光的紫色种子
那正是祝明玺小心翼翼呵护了三个月的精灵花种
祝明玺头都快炸了
一人一鼠对视的那一刻,祝明玺飞快抄起手边的长木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那只松鼠兔跑去
可那松鼠兔比祝明玺动作更快,简直像闪电一样从土里跳出来,一下子就冲进了荆棘枯木林中
祝明玺想也不想就跟着它冲了进去,结果一进林子,祝明玺就傻眼了。
祝明玺平常从来没进过这林子,顶多在外围砍点木棍,这回一进去才发现这林子深处荆棘丛生,白雾弥漫连路都看不清,更别提找到那只身形小动作快还会钻地的松鼠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