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鸣鸢被他温和的态度感染了,空悬已久的心渐渐轻松了不少,突然发现自己冒昧的没有先问过对方的姓名,忙开口“还未询问义士叫什么名字。”
男人手指微顿,从绒布上拿开的时候不经意间触碰到了她的耳后,那力度就像亲密的爱抚,但这种触感转瞬即逝,他郑重地看着易鸣鸢的眼睛,“程枭,我的大邺话名字叫程枭。”
“枭”易鸣鸢秀眉皱了皱,没有想通,“枭是一种恶鸟,绝意凶狠,谁给你起的这个名字”
她话音刚落,就发现对面那人原本隐隐带着期待的眼神黯淡下来,眼皮遮住了一半的瞳孔,“没有谁,那个人早就忘掉了,这是一个好名字,特别好,我很喜欢。”
易鸣鸢眼眶里装下了三分迷茫,她猜想应当是匈奴语中枭的释义与中原大相径庭,在这里充当了勇猛矫健的意思,于是说了声抱歉后介绍自己道“我姓白,单名一个缘字。”
以她的处境而言,用假名更为安全稳妥。
程枭脑袋微倾,并不点破,只问了句“和公主一个鸢”
易鸣鸢没想到他还知道自己的真名,想来应当是和亲的旨意上写着,便强装镇定,“非也,是缘分的缘,只读音相近,公主也是因为这个巧宗,特意选我做了贴身婢女。”
不远处的马儿吃够了青草,舒适地打了个响鼻,马头愉悦地轻甩,打破了这个僵局。
程枭牵起绳子,往马嘴里塞了一个红彤彤的果子,旋即用宽厚的大手抚摸马儿顺滑的鬃毛,很骄傲的给易鸣鸢介绍“这是我的好兄弟戟雷,四只蹄子有普通马两倍粗,是整个草原上耐力最好的马驹。”
这是一匹银鬃马,通体栗色,脸部又宽又长,眼神明亮,马肌粗厚结实,鬃毛根根坚韧,脾气热烈,一辈子只认一个主人。
“这样的好马一百年也难得遇到,是四年前我在秩狜山上征服的,你战胜它,它才会把你当老大。”
程枭像介绍自己所拥有的珍宝似的夸耀着戟雷,他大方地邀请易鸣鸢伸手摸一摸马头,和它建立良好的情谊。
栗色的良驹拥有如同它主人一样清澈湿润的眼睛,易鸣鸢在抬手的瞬间改变了主意,她用手捧着马头,脸靠上了戟雷的眼睛,马儿是行客最熟悉的好伙伴。
很久以前她也有一匹小马,那是一匹还未完全长成的枣红马,用最精细的草料和最甘甜的泉水喂养,送到她手里的时候英姿飒爽,油光滑亮,名字叫丹羽。
骑在丹羽身上的时候,整个人都会很轻松,它是世界上最好的马,载满她在草场上最勃发的时光。
后来哥哥一贯骑的战马死了,她将丹羽送给哥哥,让它随军出征。
半年之前,原本稳操胜券的守关之战忽然传出全面溃败的消息,将领易丰及其长子易唳弃城叛逃,被前来增援的主帅发现,就地斩杀,割下头颅挂在城墙上示众以为戒。
易家叛国之事证据确凿,陛下仁慈,念在易家男儿终年守在苦寒的庸山关,曾在三十年内五次击退蛮夷,于是网开一面,保留了易鸣鸢郡主的封号。
易鸣鸢的封号本就是陛下为了嘉奖父兄的军功而赏赐下来的,一个名存实亡的郡主空壳,更能让众人铭记易家的罪孽,也使她作为一个君恩的象征,苟延残喘存活于世。
那日出宫的路上,她那从小指腹为婚,易家巨变也未有任何退缩的未婚夫婿匆匆赶来,交还了两家的定亲信物后又匆匆离开,决绝的速度好似她是一碰即染的疫病。
身旁的宫女瞧易鸣鸢可怜,这才悄声告知她的未婚夫婿早已背弃婚约,迎娶了左家的女儿。
而这左姑娘的爹,就是当初割下易鸣鸢父兄头颅的援军首领,她这几个月只顾给亲人写状书鸣冤平反,又深居简出,所以才有所不知。
原来自己现在不只是整个大邺的罪人,还是一个人尽皆知的笑柄,易鸣鸢心中酸楚非常,苦涩的扯动了一下嘴唇,吞下原本想要为他开脱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