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永远忘不了遇到白苍苍的那天。
那时她还不叫白苍苍,甚至没个人名,就是一声狗吠,意思是“没毛的”。
七年前的冬日,他一如既往拖着尸体运往乱葬岗。
连日的大雪,土路结冰难行,比平日里晚了许多。
板车一到,野狗们一拥而上,朝他吼了几句,似是抱怨。
对人来说,冬天难熬,严寒难耐,粮食短缺。
对乱葬岗的野狗却不尽然,一身皮毛抵御冰雪,又有他运来的数不尽的食物。每到冬天,食物更多,保存得越久。
乱葬岗腥臭难闻,他干了三十多年仍是忍受不了。
本想回城,突然下起暴雪,不得不等候一阵。
就是这个时候,在一群毛色各异的野狗里面,他瞥见一只没毛的小东西。
光秃秃的身子,偏偏头顶有几撮黑毛。满身遍布红印子,好似和其他狗打架输了。
没毛的小东西爬近,猛地抬头,黑毛下边竟是张和他一模一样的脸,人脸。
满身红印,都是结痂化脓的冻疮。
老刘吓得遍体发寒,仿佛有人往他头上倒了桶冰水。
她轻轻看他一眼,继续往前爬去,加入野狗的队伍。
老刘凝视许久,才能肯定这是个人,是个孩子,野狗养大的孩子。
他思考很久,其实心里并没有很可怜她。
他只是觉得人不该这样活着。
他把她从野狗群里抢出来,套上死人的衣服。
他好心把她带回泸州城,可是这点好心不足以让他抚养她。
那世道,好心是最奢侈的东西。
他把她扔在最繁华的酒楼一条街,剩饭也好,讨饭也好,总能活下来吧。
活不下来,也是命。
她运气不错。
人们没见过这样新奇的玩意儿,不吝赏口饭吃。
一开始,百姓们都说狗成精了,难得修炼成人的模样。
四肢着地,汪汪大叫,黑圆的眼珠子和畜生一模一样。长得再像人,也改不了狗的本性。
她有了第一个人名,“狗崽子”。
那年燕王朱棣起兵造反,城内的儒生夫子把狗崽子当作凶兆,抨击燕王。
吉兆也好,凶兆也罢,存在下去,才是兆象。
不管酸腐儒生怎么指责痛骂,总归不会让她死。
后来,燕王挥兵南下,军队势力越来越厉害,泸州大族纷纷倒戈。
儒生夫子又说她是狗魂附体,人身狗魂,以此映射当今圣上,暗示建文帝德不配位。
再后来,天下大乱,民不聊生。
哪儿还有功夫明示暗示,都忘了狗崽子这茬。
老刘在街头碰到她,狗崽子学会的第一句话是“行行好”,喉咙发出的腔调很怪异,但配上她的手势,谁都能明白。
她有一技之长,能靠讨饭活下去。
在泸州的乞丐里面,她也算混得不错。
她不介意和狗抢饭,吃食范围远超其他乞丐。
她够凶,每次抢饭都豁出一条命,其他乞丐轻易不敢招惹疯子。
老刘不知她多大,粗略算来,如今应有十三岁。
体型还不如寻常的十岁孩子,想来应是常年营养不良的缘故。
听完老刘的话,在场众人沉默一会儿。
沈丈三和唐与鸣凝重望向她,眉峰忍不住揪了起来。
灰叔很是不解,“照你这么说,一个乞丐怎会有这样的实力难不成是天生的”
社首摇头,“不,是后天修炼而来。”
灰叔道,“你开玩笑吗难不成她还是百年不遇的天才”
社首道,“左护法那种才是百年不遇的天师,她厉害的地方并非画符刻阵的能力,在于魂灵的精气和魂魄的自由分离。”
灰叔道,“说清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