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2 / 3)

又因四九城是首都,上校下仿,这一阵肃清的风吹往全国,虽不能指望每个角落都迎来明光,但的确影响到了少数人命运,也拯救了一些即将或未来会倒霉的人。

以上与叶榆已经没多大关系,全都是她离开燕京市发生的事情,但若是她知道这些蝴蝶效应,必然也会为这些未料到的后续好事而开心,这算不算为这个时代贡献出自己一份微薄的力量

不枉此次新生10。

这些都是后话,现在,眼瞧着下乡的日子越来越近,叶家的氛围不可避免被一股离别愁绪所环绕。

全家最轻松的可能只有叶榆这个当事人,连叶卫国这个最小的也有点不舍,虽然他不怎么会表现出来就是。

王来娣正在帮叶榆缝衣裳。

叶榆在一边试图跟着学,只是大概、也许、可能眼睛会了,手还是有点残,尤其因缺失王来娣在纺织厂里借机器裁剪的重要部分,对于将来自己上手非常不自信。

于是真挚建议:“妈,衣服再做大点呗我还在长身体呢”

王来娣“嘶”了一声。

因天天相处,她还真没注意到,现在猛一被提醒,才突然发现自家女儿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长了怕是有小半个头,他家俩口子的身高在这个时代并不矮但也不高,怎么自家三闺女个头猛窜呢

想不明白就不想,王来娣一脸嫌弃地说:“难怪你平时吃那么多,再长高,超一米七了,看你还嫁不嫁得出去。”

什么

居然有这种好事

那不得长到一米八啊

“哎嘿。”

叶榆挠了挠头。

王来娣把衣裳裤子都加了几寸,好在她先缝的是旧衣拆新,布料够也不麻烦,等叶榆再往上长,到时候把暗线拆了,折叠的拉伸开,也可以穿。

“缝好了,穿一穿试试。”

“哇,妈你手真巧。”因在自个儿房间,叶榆接过衣裳裤子就那么往身上一套。

说实话,这个时代的衣服以后世目光来看,都有点儿土,即便仿古风也是有微调细节的,再加上衣服往大了做剪裁一点都不贴身,但耐不住人好看啊,批一块麻布不说好看但绝对不丑的那种长相。

叶榆不止长得好看,身材比例也不错,还是个美而自知的,拿着小镜子上下照了一圈,很不要脸地自夸:“衣服漂亮人更漂亮,我这么一穿,简直貌比天仙啊。”

“噗”王来娣还没见过这样自恋的,被逗到喷笑,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哪怕觉得自家女儿的确不错也要打击她一下,“就你,还天仙呢穿什么都是糟蹋衣裳。”

“哼哼。”

叶榆才不信。

王来娣又去做剩下衣服,有了第一个样板,后面制衣更简单,何况这些已经在厂里借缝纫机处理过,再加上叶榆也能在一旁帮忙做一些缝纽扣的活计。

除了衣服外,两双布鞋也得做宽一些,留多点余地先用鞋垫垫上。

叶榆的脚也随着身高在长,她现在已经把36尺码的旧布鞋塞得满满的,用不了多久,大拇哥说不定就得戳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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