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立刻安排人盯紧他。”
黑玫瑰再一次停下脚步,转过头朝着这位立刻打算通知底下人盯紧的壮汉,上前一步,竖起中指:“你是蠢货吗?”
这壮汉有些畏惧地看着黑玫瑰,又看了看她竖起的中指,立刻双腿并拢成军姿,道:“是蠢货!”
黑玫瑰似乎对他的反应颇为满意,她收回了竖起的中指,又觉得眼前这个人果真是个蠢货,而且还是个软骨头的蠢货,皱起眉头叹了口气。
总之,她将安排说得更为简单了些,免得这群蠢货搞不懂。
“第一,我的目标是他的同伴,要捞一网大的,懂?”
壮汉回道:“是。”
“第二,他在我眼里,是一个嫩手,但是在你们这群蠢货面前,是高手,这点,从你们八个月都没有发现他有问题,就很明显了。”
壮汉再一次点头:“是。”
“第三,介于你们都是蠢货,斗不过他,所以不能告诉其他人周寸光有问题,以免让他觉察出来了。这事儿,你一个人办,一定不能让他看出你发现端倪。”
壮汉犹豫了一下,腰挺得笔直:“可……头儿,我怕我露馅。”
并非这壮汉无能,要知道他是这批退役特工的领导之一,能在一群特工里当领导,可见其能耐。只是他的确没有发现周寸光有问题,这不代表他质疑黑玫瑰的判断,没有人能质疑这么一位经验丰富的顶级间谍的判断。恰恰相反,他对她的判断确信无疑。
正因为这种确信,他犯了怵。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特工与间谍是两码事,算是术业有专攻,特工更多的是保镖的职责,在发现危险的时候确保总统的安全,而间谍则归国情局,他们有着另外的体系。
比如更专业的心理学,更精准的各类监听设备,还有更复杂丰富的间谍识别训练。对于顶级间谍黑玫瑰来说,她接受的间谍识别训练多如牛毛,自然比这些特工识别一个人是否有问题要精准和老练。
居然能瞒过一群人八个月的周寸光居然不是个孩子,这让这壮汉觉得自己的智商受到了羞辱,却被羞辱得心服口服:他确实没有发现任何端倪。
“在谍战这个领域,我也经验不足,实在是……”
“难道你要我亲自盯着?”黑玫瑰反问一句。
“不……不是这个意思。”这壮汉额头冷汗直冒。
黑玫瑰的手段和脾气,他有所耳闻,不得不畏惧。
这女人显然对这壮汉的畏惧很满意,她微微笑了笑,扶了扶自己的墨镜,她的墨镜很大,很厚,连睡觉都戴着。一名顶级间谍被暴露了后,很多要么去医院换一张脸,要么彻底归隐,像黑玫瑰这样进入到黑市继续工作的,极少。
其实,她不是为了钱,她的钱足以让她几辈子衣食无忧。
她就是喜欢做这个,以前当间谍,总是得藏着掖着,没法子发号司令,如今做指挥,黑组织对她毕恭毕敬不说,底下的人无一敢反抗。
这位昔日顶级的*间谍在长达十几年睡在男人的身下窃取情报,受了不少的屈辱,如今终于翻身农奴把歌唱,非常享受训斥别人,尤其是这种退役特工的快感。
这种快感让她变得极为难相处,却不得不服从。
“你盯着,不要露馅,这是命令,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是。”
“叫那位代号c90的人来我房间。”黑玫瑰伸出手推了推墨镜,舌头在唇边舔了舔:“要他快点过来,洗干净,周教授与其他黑科开会讨论的时候,我得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