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丑!比丑驴子还要丑,大自然界中原本秃鷲是苍海最不喜欢的动物,现在又多了一种!
前面的丑动物四条小短腿蹬啊蹬的,虽然慢但是越来越接近了小林子,苍海这边紧赶慢赶的还是被它给溜进了林子里。
老话说逢林莫入,指的是林子里的地势复杂,容易受到埋伏,明智的追兵是不会进入陌生的林子里的。不过对于苍海来说没这个说法,他就是这周围林子的主人,于是丑驴子直接冲进了林子里。
进入了林子,丑货的影子已经看不到了,只能见到雪地上留下来的痕迹,丑货的痕迹也好认,雪地上四个洞加上一条线就是它留下来的,四个洞是它的腿,一条线是它那肚皮在雪上滑动留下来的。
沿着痕迹一路追了下去,让苍海觉得奇怪的是,明明很快就该追到的,但是追了差不多一刻钟,苍海一人一驴还是没有追上,哪怕是丑驴子这边跑的鼻子喷白气,雪地上的痕迹还是在丑驴子在前。
“这特么的出鬼啦?”
苍海一边催着丑驴子一边纳闷。
“停!停!”
就在苍海一脑门子雾水的时候,发现前方正好有一株生命之树的分枝,虽然生命之树把自己伪装的很好,但是苍海还是一眼认出了它。
来到了生命之树的分枝旁,苍海跳下了丑驴子,把双手按在了树干上和生命之树交流了起来。
“什么?”
苍海听到生命之树的答案,眼睛都睁大了一圈:“你玩我是不是?”
苍海实在是不能接受这个答案,不过当生命之树把丑货和狼群一起配合捕食的时候,苍海就算是不相信也得信了——这玩意是狈,狼狈为奸的那个狈。
在苍海的认知中关于狈有很多种解释,有的说狈是不存在的,是想像中的动物,更多的说法是狈是狼生下来的残疾后代,因为腿脚不便,而狼群又不会放弃自己的同伴,所以带着狈一起行走。
这种说法不靠谱,因为现在研究发现狼不是不会遗弃自己的同伴,大自然的进化就是强者生存,弱者逃汰容不得半点温存,想想看一只狼驮着一只没有前腿的同伴,肯定会拖累整个狼群的速度,除非狼群想饿死,要不然不可能背着一个没有捕食能力的同伴到处闲逛的。
现在苍海终于明白了,古人说的狼狈为奸是真的,狼群善于追击动物,而这丑东西则是伏击,它们的牙齿远比狼要锋利,咬合力也强过狼,狼群和狈一起,狼群负责赶猎物,猎物进了狈的包围圈,狈就会一口咬住猎物的脖子,身体如同击锤一样挂在猎物的脖子间,甩也甩不掉,直到猎物流血或窒息而亡。
狼与狈两下合作可以杀死非常大的猎物,比如野牛,甚至是野象。
至于为什么后面狈越来越少,甚至到了让人怀疑这东西存不存在。
那是因为随着人类的生活范围越来越大,大动物都灭绝了,像是以前在广袤国土上跑的亚洲象,犀牛什么的都灭绝了,狼群自然也就不需要和狈合作了,捕小猎物狼群比狈要拿手多了。
没有狼群的合作,以狈的模样,捕食那肯定不是太行了,老是守株待兔,这玩意能靠谱么?所以数量自然也就越来越少,现在比大熊猫都还要少,且大多活在原始森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