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道菜端上桌。沈秀执筷专心吃饭。
魏朝清给她夹了一块辣香酥鱼。司马烨,司马朗以及魏长生也给她夹菜。她看着碗里堆积起来的菜,道“我自己夹,自己夹。”
另一边桌上,一白衣男子打量着明黄罗裙的美人,不禁喟叹“芙蓉不及美人眸啊。”
他旁侧,青衣男子也跟着赞叹,“是啊,我大抵是遇见了我的梦中”他话还没说完,眼角余光触及斜对面沈秀的脸。
稍微一闪神,他没把后面的话说完。
白衣男子“梦中神女”
青衣男子喃喃“不是,她不是”他直勾勾地盯住沈秀,“这、这才是我的梦中神女。”
沈秀吃着吃着,感觉到有好几道视线在她身上逡巡。她扫视周围。
周围有几个男的在看她。为何看着她她摸出身上的小圆镜,对镜照了照。脸上并未有什么东西。
她脑子转了转。
或许是因为魏朝清和司马烨两兄弟个个相貌出众,就连五官还没长开的魏长生都是很出众的长相,而她一个相貌普通的人插在他们之间,略微有些突兀,所以引人注目
大抵是如此。她想定之后,刚把小圆镜收回怀里,忽而听到司马烨一声厉叱,“看什么看再看将你们眼睛挖下来”
他在骂周围看着沈秀的男人。
这些男人见司马烨一身贵气,气度不凡,定是惹不起的大人物,便不敢再看沈秀。
司马朗也跟着狠狠瞪了一圈看沈秀的男人,他冷哼一声,又给沈秀夹了块羊腿肉。
饭毕,沈秀一行人上马车,继续赶路。沈秀上了马车后,掀开帘子,倚在窗边观街景。
临近京城的州城虽没有京城繁华,但也很繁华。发现在街边卖饰品的楼兰女,沈秀脑海里闪现出方才在河面上见到的楼兰美女。
只露出一双眼睛,便能窥探出其惊心动魄的美,不知面纱下面,是怎样一张绝色容颜。
沈秀又想起了谢扶光。谢扶光也是极美的。他的美是精致漂亮如曼陀罗花,是西陵汉人的美,而方才那位楼兰美人,高鼻深目,异域风情,是楼兰吐火罗人的美。
一个是汉人,一个是吐火罗人,他们两人似乎是两个人种的审美至高点。若要相比起来,两人长相不相上下,只是美的不同而已。
思及谢扶光这人,又想起他已经死了,沈秀忍不住笑出声来。
司马烨见她看着街道满脸是笑,他说“这里比不得京城的繁华,锦州城连这里都比不上。你若待在京城,日子会过得更好。你可以待在京城,我给你安排住处,然后将你爹娘接过来。”
“京城消费,呃,我是说,花费,京城物价比锦州城高很多,花费很大的,我们家还是待在小州城里日子才过得好。”
“你只要嫁给我,想过什么样的日子就有什么样的日子。”
沈秀语塞,她摇摇头。司马烨又道“或
者我也可以给你爹娘安排职位,月钱保证比你爹娘卖豆腐赚的钱多,保证你们一家能在京城日子过得滋润。”
“锦州是我的家乡,是我家的祖籍地,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们不会离乡的。”沈秀语气坚决。
司马烨沉默下来。见司马烨没说动沈秀,魏朝清和司马朗暗地里叹息。
魏长生揪起小嘴,闷闷不乐。若是姐姐愿意留在京城就好了。那样的话,他就可以经常见到姐姐了。
怎样才能让姐姐留在京城,最好是留在他身边魏朝清脑瓜子使劲地转。
马车行至黄昏,一行人停下来吃饭休整片刻。在马车里吃了饭后,沈秀下车,出来转转。长时间坐着,下半身有些僵硬,她活络着四肢,踢踢路边的小石子。
这里是官道,两面是山,周围没有人烟。沈秀走到侍卫身边,道“得小心周围有没有野兽。”
之前她在野外遇到黑熊,野猪和熊猫,万幸才捡了一条命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