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3 / 3)

谭昭昭啊了声,眼珠一转,含糊着道“我没说都留在长安啊。”

张九龄何等聪明之人,飞快接道“还有洛阳。”

武则天大多时候都在洛阳,在长安未央宫的时候极少,洛阳与长安一样繁华。

张九龄问道“昭昭,若是我未考中功名,须得回韶州,你莫非要留在那里,不同我一起回来了”

谭昭昭道“大郎要相信自己,哪怕一次不中,还有下一次呢。长安韶州离得这般远,来来回回耽搁,成日尽在赶路了。”

张九龄见谭昭昭左顾而言他,不悦道“昭昭休想糊弄我,你就是不想同我一起回来。”

谭昭昭赶紧转开了话题,道“你先前见着七娘了吧,她同我哭了,说想做我的婢子,跟着我们去长安。”

张九龄眉头紧蹙,沉声道“恁地荒唐”

谭昭昭点头附和,“是啊,贱籍与庶民之间,差得大了。不过大郎,你是聪明人,应当能猜到,她并非想给我做婢子。给我做婢子有什么好,给你做婢子,侍妾,还说得通一些,对吧”

张九龄仔细打量着谭昭昭的神色,见她言笑晏晏,并未有半点不高兴,他微松了口气,却觉得不大舒服。

“昭昭,你可是半点都不在意”

话一出口,张九龄就感到越发不妥。

谭昭昭压根不想再回韶州,就无需在意戚宜芬的打算。

张九龄懂得何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换作他,定不会接受谭昭昭有别的男子。

他不能接受的事情,用礼法规矩强加在女子身上,她们虽无法反抗,定不会甘心情愿接受。

谭昭昭道“我劝了她,至于她会如何想,如何做,我就管不着了。不过大郎,以前阿家曾借着姨母的口,劝我再选一人到你身边伺候。如何伺候,我没多问,我猜应当不是像千山,眉豆那样伺候。这件事,我本来不想告诉你,因为做主的不是我,而是在于你,她们应当同你说才是。”

张九龄神色冰冷,道“我从未想过此事。昭昭,我同你说过,你我夫妻两人就足够。这件事你别管,我会去与阿娘说清楚。”

谭昭昭忙道“既然阿家未与你明说,大郎就别节外生枝了。七娘是小娘子,脸皮薄。她寄居在张家,要是这层脸皮撕破了,以后让她如何自处。我从未怪过她,到底不是她的错。她能有什么办法,谁不想日子过得好一些。怪只怪如今的世道,严苛的礼法规矩。这人呐,尤其是女子,得睁大眼睛投胎,投生到权贵人家嫡妻的肚皮里去。”

“还有啊。”

谭昭昭伸出手指,挑起了张九龄的下颚,盈盈笑道“都怪大郎的美色,让小娘子心动了。”

张九龄下颚阵阵酥麻,一直痒到了心尖,颤抖。

他从未看错她。

果真是他的昭昭,日月昭昭的昭昭。

聪慧,慈悲。

一去长安三万里,前途未卜,幸得有她为伴。

张九龄顺势俯身过去,亲着她,低声呢喃“那昭昭可曾心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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