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为纽约带来了两座总冠军,而且荣誉上,我们的老大没得比。”
现在真是人走茶凉了,米勒球衣还没退役呢⑵,这丫就开始各种不着调了,要是真退役了,成了历史了,那还了得?
⑵我的错,写着写着忘了这一茬,下赛季再写米勒退役球衣吧。
“什么叫没得比?纽约那种地方,招大牌比我们这种穷乡僻壤好多了吧!这点成就有什么了不起的?”谢候不以为意地说。
就谢候看来,只要是有实力的球星,性格张扬让媒体喜爱,就没有理由不能在纽约取得成功。
世界的中心,大城市,大舞台,不愁强援,在那种地方如果赢不了球,连进个季后赛都值得高兴的话,那真是白给了大好的外部环境。
克罗希尔还是没办法让谢候直观地感受到弗雷泽的厉害。
没办法,这不是他弗雷泽厉害不厉害的问题,是他老人家在节目上乱说话,被谢候吐槽,引来球迷暴走,从而影响了谢候对他的看法。
要说弗雷泽这个人的特点,绝对绕不开抢断和防守——这是他入行NBA后安身立命的特点。
他的的注册身高为6尺4寸(约193cm,按照当时喜好裸脚量身高的风格,少说和韦德差不多高),注册体重为200磅(约90公斤),臂展据说有6尺8寸(约203cm)——如此静态天赋,又以防守起步,在那个年代怎么可能吃不开呢?
在他的新秀季,弗雷泽进攻端的篮球技术、整体的基本功都还不够扎实,在得分、传球和组织拿不出手的情况下,弗雷泽首先让自己的防守得以在NBA生存。
选择这样的路也成为很多后辈新秀后卫在NBA生存的选择——防守,而这也渐渐被证实是一条相对容易成功的路。
若是要在这里大谈弗雷泽的成就和人物轶事,估计本章节的字数能超过一万字,为防止沉默的爱被暴怒的书友摸着网线过来砍屎,就只论几点。
他是纽约队史影响力最大的球星,人物形象已经可以算是七十年代的文化符号,拥有超过那个时代的穿衣品味,自称是NBA球员中的劳斯莱斯,而且,他和J博士,是历史上第一批签下代言合同的球员。
可以说,七十年代的弗雷泽,嫁接七八十年代的J博士,是后来我们所了解的这些球员,何以动辄签下成千万乃至破亿的品牌代言合同——这一切的起点,都起源于这两人。
因此,谢候按理说不该对这位老前辈心存恶感,但那些鲁莽的球迷败掉了他对名宿的敬畏之心。
当天,许多人拿这件事调侃谢候。
谢候本人听之任之,不做任何辩解,心里憋着气用来对付第二天的比赛。
而且,这口气明显影响到了夜生活。
雪薇亲身经历之后表示:“你今晚就像一辆超速追尾的跑车一样...”
谢候接受了他的赞美,然后时间来到第二天晚上,同样的场地,同样的对手,同样的纽约尼克斯。
或许他们听见了弗雷泽的建议,或许拉里·布朗刻意让球员加大力量对抗,总之,今晚对抗格外强。
“那家伙就是有种你越这么做他越要顺着你的心意将你彻底打烂的狠劲。”贝恩·鲁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