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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还能有这好事?(1 / 2)

林凌露出神秘的笑容。

她已经想好了要怎么解释了!

“姑姑,你还记得上次八姑说我掉河里的事吗?”

“记得,咋了?”

林春花这心哟,被她弄得七上八下的。

难不成那次林凌真的跳河了?

眼前的这个林凌,是鬼魂?

死过一次后,才终于想变好了?

“你,你别怕,就算你是鬼,姑姑也认你,姑姑保护你!”林春花一把抱住林凌。

林凌:???

“什么鬼?”林凌满脑子问号,一把挣开怀抱。

这不是她想要的走向啊!

四目对视,林凌总算是明白了林春花的意思,心里头有点点心虚,又有点哭笑不得。

“姑姑,我,我的意思是我那一次在河里捡到了一个金条,拿去换了钱。”

林凌赶紧解释清楚,不再搞神秘了。

再玩下去,她怕自己要被当成妖怪烧掉了。

林春花的神色一下子微妙起来。

“你在哪捡到的?还能有这好事?”

她有点小激动,现在去捡还来得及吗?

“就桥底下,八姑不是说看到我在河里吗,其实我就是去捡这东西了。”林凌想办法说出更多细节,让自己的故事更逼真一些。

林春花疑惑:“桥底下?那地方你还能看清?”

“不能,我,我就是那天坐着有点滑,滑下去了,刚好踩到台阶,然后就看到了。”

“也是运气好,那金条被一根老树枝挂着,在水面刚好能看见!”

林凌说完抹了把汗,编故事也是真难。

“那天你真的去河边了?”

林春花一脸严肃,那天八姑说的时候,林凌可是否认了的!

“嘿嘿,我还不是怕有人丢了东西,知道我过去,猜到金条在我这里!”林凌编故事编到底,说的越发流利。

林春花重重地呼出一口气。

林凌又把自己是怎么发现供销社的暗巷的,又是怎么卖金条的,统统给林春花说了一遍。

不过关于伪装什么的,龙哥什么的,她就给忽略掉了。

免得林春花真的过去找人对峙,那她就暴露了!

“你这孩子,胆子还挺大!”

林春花戳了一下她的脑袋。

心里倒是放松多了。

虽然林凌捡到金条没有第一时间跟她说,不过这孩子能藏得住事,连她都瞒过去,她也挺高兴的!

“捡到的钱可不能留着,你得想办法花出去才是。”

高兴过后,林春花又开始操心了。

林凌眨巴两下眼睛,她还真没注意这一点,疏忽了。

有个迷信的说法,说是捡到的钱是不义之财,所以不能留着,要马上花出去,不然自己的钱就会被带走。

“这么多的钱,咋花?”

林凌懵了。

要是搁几十年后,五千块随便买个手机就给花出去了。

可是这年头,五千块想花完,还真不好说。

“要不咱们去县城买个房子?”林春花试着问。

这钱,想来想去也就买房子比较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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