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饭已经焖熟,香甜的味道弥漫着整个屋子。
林蝶衣突然感觉好饿。
掀开锅盖,用勺子把米饭掏在小盆里,锅底有一层锅烙,用手把锅烙卷起来,金黄金黄的看上去很好吃。
吃一口,又香又脆,真的很好吃。
屋子里没有蔬菜,没有鸡蛋,更没有肉,不过还好,她的荷包项链里有。
荷包项链里的蔬菜,虽然种类不多,但是常见的黄瓜,西红柿,豆角,茄子,辣椒这些都有。
林蝶衣掐了一把豆角用猪油炒香,放些花椒大料,然后加盐加水。
说实话,她从来没有这样做过菜,这样做菜的感觉实在太糟糕,可是,有一句话叫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家里什么都没有,她也只能这样对付着把菜做熟。
虽然做法简单,缺工少料,但是,味道却很好。
当然好味道来自豆角本身,空间出品怎么做味道都不会差。
吃过午饭,林蝶衣正在刷碗的时候,有人敲门。
林蝶衣打开门,王兰英一步走进来,“美妞,听说你明天一早就走。”
“消息传的这么迅速?”
“院里的人都传遍了。
也就你这里消停点儿,不过,我看一会儿也好不了。
美妞,真的明天一早就走?”
“嗯,张厂长说明天五点五十在家属区门口集合。”
“美妞,我有点儿舍不得你。”
“怎么是有点儿呀?
我可是很大很大的舍不得你。”
林蝶衣笑哈哈的看着王兰英,拉着她的手走进屋,让她坐在椅子上。
“你倒是心大,你说你这一回去可怎么办啊?”
“不用为我担心,天无绝人之路,日子总会好的。”
林蝶衣不在意的笑了笑。
“哎,只能这么想了,美妞,你一定要给我写信。”
“知道,我会给你写信,你也给我写。”
“写,肯定写。
我告诉你这院里好玩的事儿。”
“不用。
其他人已经和我没有关系了。”
“可也是。”
王兰英点了点头,“那些人也没什么好事。”
“英子,你看看这屋子里的东西,有相中的没有,要是有,都拿走,一件不留。”
“你都不要了?”
王兰英左右看了看,东西虽然不多,但是,她知道这屋子里的每一件东西都是林蝶衣自己办置的。
她还清楚的记得那个时候的林蝶衣是那么的开心,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可是,现在……“被褥我留着。
被褥是新做的,新棉花,新被面,还没盖几天,有些舍不得。”
其实是胖美妞家里的条件不好,铺盖的一直是旧被。
对于林蝶衣来说,别的可以将就,被褥和吃的不能将就。
“你要打包带走?”
王兰英有些吃惊。
这可是两套被褥,而且,当时的林蝶衣是按照婚被做的,做的特别厚实。
背着两个行李卷赶火车……那滋味肯定不好受。
“邮寄。
背着走太费劲儿。
虽然和王建设他们一起走,但是,我不想让他们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