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茜遭受到许多的白眼和歧视,她的心理压力之大,不是平常人能体会。
孙大娘离开之后,秦至庸慢慢地喝着鸡汤。
孙大娘只是一个普通的妇人,她的厨艺,当然不能和秦至庸这样的“厨神”相比。可是秦至庸觉得,这一碗鸡汤,是自己喝过最鲜美的汤汁。
孙大娘他们家,就住在秦至庸的隔壁。
她回来,见老伴儿在修木桶。
“老头子,鸡汤我已经给至庸端过去了。”孙大娘说道。
老伴儿“孙大叔”抬起头来,看了孙大娘一眼:“老婆子,以后我们还是称呼他‘秦公子’吧。你心里打的是什么主意,我清楚。秦公子一表人才,器宇不凡,又是读书人,咱们家是什么样子,岂能高攀得上人家?咱家茜儿……配不上秦公子。你就死心吧。”
孙大娘刚才的好心情,一下子没了。她眼中带着泪水,说道:“咱们家茜儿也很漂亮,不过是……腿脚不利索罢了。”
孙大叔摇了摇头,不再说话。
自己女儿,就算腿脚健全,同样配不上秦公子。
秦公子尽管身穿粗布衣服,但是他谈吐不凡,气质朴素,身上好像带着书香。
孙大叔不识字,但是眼睛不瞎。活了一大把年纪,他还是第一次遇到秦至庸这样的如玉公子。老婆子想找秦公子做女婿,没有一点可能。
还不如趁早断了这个念头。
屋里传来孙茜的声音:“爹,娘,我不嫁人。”
…………
秦至庸合上书本,走了出去。
刚出门,就见到一个十**岁的少年骑着高头大马,他身后跟着五个镖师。
少年的马背上,挂着不少猎物。
此少年,正是福威镖局的少镖头林平之。他带着镖师,出城打猎回来。
秦至庸和林平之经常见面,一来二去,倒也相互熟悉了。
林平之见秦至庸站在门口,向他丢来了一只肥硕的野兔:“秦公子,我今天收获不错。这只兔子送给你。”
秦至庸轻巧地接住飞来的兔子,沉甸甸的,有五斤重。
秦至庸笑着说道:“多谢少镖头的馈赠。”
直到林平之进了镖局,秦至庸才提着野兔向隔壁孙大娘家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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