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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第一百三十二章民国文22(1 / 5)

花了几天时间,洛霜研究完了那份报纸的类型,主要还是走风花雪月的路子,以及一些小道八卦消息,总之,不是什么正经的报纸。

可偏偏就是这样的,格外受欢迎,看的人多,谁拿上一份这样的报纸,都不会显得突兀,八怪嘛,人人爱看。

而且这个年代的法国,文风鼎盛,流行超现实主义,存在主义文学,荒诞派喜剧,以及新小说。

报纸上更是什么奇奇怪怪的文章都有,大家也都接受良好。

洛霜想了想,要不自己就写篇狗血言情小说吧,正好符合这个报纸的风格。但为了吸引人的眼球,这小说的设定需要大胆而荒诞。

想了想,嗯,就这么写。

上帝和恶魔是一对双生子,两人从小就互相看对方不顺眼,上帝主张仁爱世人,恶魔就要毁灭世界。两人斗了无数万年,终于分出了高下。

恶魔就要死了,但他不甘心自己毁灭一切的事业尚没有完成,于是用自己最后一滴精血,创造了一个属于恶魔的孩子,名撒旦,并把他投入人间。

上帝预感到了恶魔之子将带来的无边罪恶,怜悯自己的子民,可他在与恶魔的大战中,也深受重伤,即将陷入无限的沉眠。在清醒的最后一刻,他仿照恶魔的做法,取出自己的一滴精血,创造出自己的女儿天使。

天使的任务,是阻止撒旦做恶,保护这个世间。

撒旦和天使经历三次轮回,最后成为一对永不相见的苦命恋人,就像黄泉边上的曼珠沙华,花开叶落,叶落花开,花叶生生世世永不相见。

第一世的时候,撒旦投生到一户富裕家庭,从小锦衣玉食,父母宠爱,亲人邻居关切,他成为了一个善良的人。莫名的缘分,他爱上了一位姑娘,也就是天使。天使是一名贫民女孩,除了美貌,什么都没有。

撒旦的父母严厉反对,勒令他们分手,期间经历了棒打鸳鸯,带球跑,搞事的女配和深情的男配,总之,就是现代总裁文小说的套路。

这一世的结果是,天使被疯魔的女配污蔑,送上火场,要把她活活烧死,撒旦为了救她,自己死了。

第二世,撒旦投生到一家贫穷的人家,而天使则是有钱人家小姐,两人又因为莫名其妙的缘分相遇了。爱上了穷小子的天使,不愿意和家族选中的人联姻,婚礼上和穷小子逃婚了。

两人历经种种波折,被人追逐,钱财被偷,穷困潦倒,生活落魄,撒旦为了让天使过的更好,忍受各种欺辱打骂。

可就是这样,天使的未婚夫还是找来了,要把天使带走,两人不愿意被分开,未婚夫掏出了木仓向撒旦开木仓。为了救爱人,天使推开了撒旦,自己中弹死了。

唔,这是一个富家小姐爱上穷小子,又一次被棒打鸳鸯的故事。

第三世,两人都成为了有钱人家的少爷小姐,可家族却是对立的,参考罗密欧与朱丽叶,当然,洛霜写的可不是什么高雅的艺术,是狗血集合,比如仇怨是两人的父亲爱上同一个女人,成为敌人之类。其中一个娶了心爱的女人,生下了天使,另一位只好娶别的姑娘,生下撒旦,而这个另一位姑娘就成了恶毒婆婆,坚决阻止儿子和情敌的女儿在一起。

最后的结局是,历经三世,撒旦和天使终于知道了,他们天生就不应该在一起,他们是对立的,要想在一起,必将面临其中一人遭遇不幸的悲惨命运。

可怎么办,他们是如此的相爱最后,他们化作了同一株植物上的花和叶,那就是曼珠沙华。这样他们就永远在一起了,即便死生不负相见,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苏醒的时候,能清晰感受到对方,这就够了

看着自己列出来的,狗血满满的大纲,洛霜志得意满,拿去给卫其轩看,“怎么样,这个能登吗能的话,我就开写了。”

卫其轩看着那中西设定结合,又是罗密欧与朱丽叶,又是梁祝的剧情,忍不住嘴角抽了抽。虽然故事的情节完全变了,但内核就是王子爱上灰姑娘,千金小姐爱上穷小子,再加一个世仇子女相爱,简直就是狗血到了极致。

“挺好的,写吧”看出来洛霜是故意写出来恶心他的,不过卫其轩对此不发表意见。

这种小说,虽然看得人满头黑线,但不得不说,喜欢看的人一大把。

见他居然不反对,洛霜失望的撇撇嘴,算了,写就写吧

既然决定要写了,那洛霜就认真起来了,虽然故事设定很狗血,但她写的很感人,代入感很强,不说怀春的少女了,就是一些感情丰沛的大男人,看了也会忍不住落泪。

文字这东西,本身就有这个魔力,不同的人写同一个故事,写出来的效果那是完全大相径庭的。

因此当故事渐渐成型,那些狗血的剧情还在,可在洛霜的描述下,少了许多沙雕感,处处充满了情感纠葛和波折,让人撕心裂肺,痛不欲生,偏偏又欲罢不能,简直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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