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许是因为起的太早,又或者是换了地方,杨晨总觉得这个冬天似乎格外的冷。
妻子早早的煮了粟米粥,伴着用芝麻油烙成的面饼,一点腌制的小萝卜,美美的吃了一顿。
盐和油原本都是稀罕物,更别提饼子,这顿饭放到以前,杨晨是想都不敢想。可如今却不同了,在令君治下,他们的生活一日好过一日,很久之前建立的驿站此时终于发挥了作用,从齐地来的盐、蓟县产出的油,经过层层运输,出现在老百姓的餐桌上。
不,现在不应该叫令君了,毕竟陈旻如今打下赵国,已经算这天下排得上号的起义军势力,因为年纪小又是出了名的礼贤下士,世人总称赞其有“战国四公子”之风,于是百姓们也都跟着叫公子。
不过在杨晨心中,还是觉得叫令君更亲切一点。
杨晨的运气很好,当时在蓟县,因着他是第一个站出来响应去修城墙换石磨石碾的,上面对他颇有好感,干脆让他做了修城墙的监工,手下百来号人,还能额外领俸禄。
借着这笔钱,杨晨给妻子治好了病,又额外攒了些家业,如今已经算是小富。也是通过这点,使他明白了一个十分朴素的道理跟着公子做事,绝对少不了好处。
所以,当蓟县大军打下赵国,上面提出想要迁一部分人口去信都之时,杨晨几乎第一个举手响应。
迁居的路上十分辛苦,荒郊野岭的,只能靠双腿去走,还要估计老幼妇孺,但好在他们人不算多,毕竟不是谁都愿意背井离乡的。而且有士兵们护送,也还算安全。
等到了信都,虽说不如蓟县精致繁华,但他们每个迁徙的人都分到间大房子并着一笔银钱,所以总体来说生活质量并未下降多少。
杨晨吃好饭后,套上自己的狼皮外套,跟妻子打了声招呼,顶着风走出家门。
冬日天短,如今外面尚未大亮,杨晨就这样,一路摸黑跌跌撞撞来到城门口,守城的士兵显然也认识他,打了招呼便放人通行。
杨晨走到城外一角,看着遍地狼藉,叹了口气,“都说了让他们收拾好再走,小崽子没一个听话。”
然后认命般的蹲下一块一块的垒起砖头,是的,杨晨如今除了种地,还干起了老本行,帮着官府监工修城墙。赵国才刚打下来,城墙经过之前的战乱,早就破败不堪,所以陈旻每攻打下一个地方,首要任务就是修缮城墙。
杨晨素来性子认真,习惯性的比旁人早一个时辰到,然而才垒了两块,便模模糊糊的看到前方有个人蹲在地上跟自己一同干活。
呦,出息了,竟然有人比自己来的还早。杨晨挑眉,上前两步,待看清对方动作,忍不住挑挑拣拣起来,“你这不行啊,这样垒几块不要紧,多了根不住,泥要抹匀点。”
那人瞧着年纪不大,身材纤细,皮肤在微微暗沉的环境中简直白的发光。
一看就不是个干活的,杨晨心里嘀咕,但也没太追究,战乱时期,因为站错队或犯事儿而被罚来做徭役的人非常多,也许刚开始还会闹一下,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古时人大多营养不均衡,老百姓十个里得有九个有“雀蒙眼”,也就是夜盲症,稍微黑一点的地方就看不大清,杨晨也不例外。他模模糊糊的见那少年愣了一下,然后轻轻点头,拿起工具重新做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