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县丞一家在陈县里,也算是有些威望,不将他们安抚好,治理陈县恐怕要费些手段,婉娘在县里素有贤名,即使为了他们一家的安危,也不会轻举妄动。至于剩下的我也不太懂,不过你们兄弟俩这么长时间没见面,有什么事不能坐下来慢慢谈。”
陈敏也知道自己这样子说话实在让人下不来台,也就只有陈胜弟控才能做到不跟他一般见识,刚才有些事没弄清楚就骂人,现在回想起来更觉得羞愧难当。
自打知道陈胜的身份,这些重担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如今他竟然又将这种焦虑转嫁给别人,难受的直接红了眼眶。
陈胜见弟弟掉眼泪,连忙上前低头小声赔不是,“诶,你别哭别哭啊是二哥的不对,有什么事你就跟哥说,哥什么都听你的,你别哭了”
哄了半天,陈旻才算收住眼泪,然后也有些不好意思,想来自己上辈子都是参加工作的人了,还跟小孩一样。也许是受这具身体的影响,也许是有陈胜这个兄长做依靠,总之,这样痛痛快快发泄一场后,他觉得自己轻松不少。
陈胜也是说到做到,到了第二天,就召集所有人任命陈敏令尹。如今县里延续楚国的官制,这就是除了楚王之外国家最大的官,相当于相国丞相。
这些日子,陈胜惩罚了不少人,大家对于这样一个少年人当令尹,虽说颇有微词,但也敢怒不敢言,再加上有武广的支持,更没有人反对。
陈旻当上令尹后,众人原本以为新官上任三把火,对方会搞出一些事情来。然而奇怪的是,前两天他只是不停的在县里带着人闲逛,并见了一些做生意的商户。
之前就听说过,这人在蓟县就总与商户打交道,想着可能是天生就喜欢这个,于是渐渐放下心来,爱财不是问题,有缺点的人更容易打交道。
结果还没等喘气两天,到了第三日,陈旻突然以兄长的名义下了份律令。
事实上,只要是在秦朝统治下的人对律令两个字都没有好印象,因为秦朝的法律实在是太细太严苛了,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几乎所有事都规定的细致无比,所以这份律令一下众人心中都是一咯噔。
然而,让人惊奇的是,这份律令竟然只有三条
第一,取消连坐。
第二,取消诽谤之罪。
第三,杀人,强盗者按律处死。
此份律令一出,全县震惊。
众所周知,秦朝所有法律里面最让人难以忍受的便是这连坐之罪。一群人中总有好的坏的,仅仅是因为你的邻居惹事生非,你也要跟着砍手砍脚,这种事情放在谁身上都不会好受。
至于诽谤,更是压在百姓身上的一座大山。秦朝法律详细,对于诽谤之罪有明确的规定,但封建社会本身还是人治,诽谤已经变成各种贪官污吏整治百姓的最佳借口。就好比冷盈,她的丈夫就是以诽谤之罪抓起来的。
最近的陈县,自朱房胡武掌权后,因为负责监察百官,这诽谤之罪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现在取消了,陈县百姓无不感恩戴德。
至于最后一点,不仅规定了百姓,也同时限制了城内的起义军,保护了城里商户和民众的财产。
这一系列的举措总算稍微打消了一些陈县人的顾虑,最起码起义军还是比暴秦要强些的。
老百姓就是这么简单,此时文字书本没有普及,大家文化程度都不高,只能稍稍懂些礼教,即使是风俗习惯与他国截然不同的楚地,平民中的民族国家观念也尚未形成。总之谁让他们过得好,他们就支持谁当皇帝。
至于商户们,则更是乐不可支,做生意最怕遇到波澜,有一个平稳的环境,适当的律法,十分适合他们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