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如常天浩最初设想的一样:
李恒方认为新世纪管控不力,制度失去制约,要求连带承担合理赔偿;
新世纪认为常天浩在前次投机中与高洋利用公司资金不当获利,应予返还;
牛总认为高洋提交借条真实有效,同时还拿出了房产证,认为只有在高洋能确实控制的情况下才能获得,从韩雪的经济情况看根本无力承担;
至于常天浩的代理人,则以善意获得为抗辩——常天浩操作时并不知道高洋挪用,也没有危害新世纪,要求返还于法无据。
本来他还和两位顾问讲高洋涉嫌挪用他的资金的事,但顾问都劝他不能这么说:你说高洋涉嫌挪用,那岂不是说也“可能”或“应当”知晓高洋会挪用其他资金?这对抗辩有麻烦。
他虚心地听从了辩护意见,只字不提,实际他是知道高洋这茬的。
聘请法律顾问还有个插曲,本来常天浩考虑程程在财大念书,打算从那聘请1-2专家担任,但后来出任的是华东政法专家。事后回头想,也幸亏没请财大,否则程程要求常天浩多钻研学术,他转头又花5万一年去财大请硕导当顾问提供服务——这是故意示威来着?还是想说资本凌驾于学术之上?
韩雪只有依依陪着,孤零零在会场,一言不发,她确实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至于流产伤害,牛总也有关系,三言两语间变成双方争执后不慎倒地,这“不慎倒地”和“推搡倒地”显然性质不同,可你也没法证明就是人家把你推倒,所以牛总小弟拘留几天就释放了。
扯淡半天,各方都自说自话,马处面子有点挂不住,但又没办法,这么多律师、法律专家看着,万一他要有倾向性意见或者不合程序的规则被人抓到痛脚也是件麻烦事。
他几次想说,几次又欲言又止。
两小时后,常天浩坐不住了,悄悄朝李恒招手,示意他出来私下谈。对方会意,装出上洗手间的样子就出来了。
“李总,我们明人不说暗话,你要拿到多少钱才满意?”
“高洋挪走了83万,至少这个数必须给我……给我这个数,我就可以和其他两朋友交代!”
“我给你弄100万,不过有个条件,你得帮我把那狗屁薛总监弄翻。”
李恒吓了一跳,低声道:“常总,你想干嘛?杀人犯法!”
“你想哪去了,谁要杀人了?我是说我现在看新世纪不顺眼,要弄他个声名狼藉,让他们在钱塘混不下去。”
“这倒是可以。”李恒眼珠子一转,“反正他们现在名声已经臭了,投资圈都知道他们会挪用客户资金,谁还敢来,再挤兑挤兑就该关门大吉了。”
“那一言为定!”
回到会议室后,常天浩举手要求发言,马处请他开口。
“诸位,这么吵下去也不是个头,我们是来解决问题,光吵架没啥用,我提个建设性方案如何?”众人一致同意先听他讲。
常天浩看了眼薛总监,问道:“如果李总放弃向你们索赔,新世纪还坚持要我返还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