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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丰收的季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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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轻抚,岁月静好。

静静的徜徉在图书馆特有的翰墨书香里,放飞自己的思绪,爱丽丝变得有些心神不宁,她的手上无意识的盘玩着一支铅笔。

带着镀金线条的高档铅笔在爱丽丝白溪纤巧的小手上灵活转动,听话的顺着心意游走。

不知道什么时候,带着干净笑容的高大少年手里拿着书本,经过了书桌边。

爱丽丝才反应了过来,似乎怕人窥见了自己的少女心思,陡然间一惊,高档铅笔转着圈儿掉在了地板上。

“啪”

脚步停下了,爱丽丝感觉到少年的一双深邃黑亮眼睛,居高临下的看了过来,好像灼热的光线一样照在自己身上,令她更加慌乱不堪。

少年蹲下身来捡起了铅笔,用非常好听的清朗声音说道:“噢!您的铅笔掉了,我想它现在急于回到主人的手中吧,毕竟不是谁都有这样一双美丽灵巧的手。”

“谢谢!”羞涩的红云很自然地浮上了少女的脸颊。

“能够认识一下嘛,我叫罗德曼,这些天也看到您会经常来图书馆。”

“我是爱丽丝,您的观察力非常敏锐,我因为魔药学的一些困扰,需要经常来查一些资料。”

“认识你非常高兴,爱丽丝小姐,我们能不要用您,您的来称呼吗?这样非常的不习惯,就好像老了十岁似的,要知道我们可是年轻人。”

罗德曼大方地伸出了手,爱丽丝感觉到一颗心跳的好快,只看了一眼他的温暖星眸,少女心突的一下跳的更快了。

把白皙柔软的纤细小手放在温暖的大手里,爱丽丝几乎屏住了呼吸,淡淡的红晕染红了白皙透明的耳垂,更显出少女的妩媚。

两个人简单交流了几句就擦身而过,似乎只是一场寻常的邂逅。

这只是吃瓜群众的不负责任判断,他们会“噗”的一声吐出瓜皮,尖刻的评价上一句:

还不就是那个事儿吗?一对狗男女。

恭喜你……答对了。

青春男女惊心动魄的热恋,往往是于无深处见惊雷,一颦一笑足够回味良久,一言一行足够傻逼半天。

事实上,自从爱丽丝小姐对罗德曼产生兴趣之后,底蕴深厚的鸢尾花家族立刻把罗德曼查了个底掉,向上祖宗三代都查清了。

这也是防止贵族娇女误交匪类的题中之义,爱丽丝小姐没有阻止,并且勉为其难的看了下,却每个字都没忘记。

同样的,怀有老妖怪一样的穿越灵魂,罗德曼怎么可能没有注意到这位美丽动人的少女。

那绝逼不可能的,其实第一次见到,罗德曼就被爱丽丝小姐的独特气质惊到了,并且留下了再深刻不过的印象。

为毛?

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高雅气质,举手投足之间空谷幽兰一般的书香黑韵,那是普通人能够装得出来的吗?

更何况,第一次见到的时候,爱丽丝小姐准备坐在书桌上,立马有身后的随从在椅子上套上专门奢华椅垫,在桌子上铺设好薄如蝉翼的魔兽桌垫,并且奉上了专用茶盏和淡金色的翻书器。

这种淡金色的魔法翻书器,只要在书本上方晃动手指,就可以自动翻开书页。

从始至终,爱丽丝小姐虽然坐在图书馆里看书,这里的任何东西她都没有碰到。

更为难得的是,虽然前后出现六名随从提供贴心妥到的服务,但是他们都做了相应的装扮,或学生、或女教师、或男学长等等,只为不引人注意。

拜托!你这男学长年近四十了,一双久经锻炼的大手能把公牛的脖子都勒断了,傻子才看不出来。

拜托!这个女教师差点就跪下了,能不能再假一点?

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处处想着遮掩,反而处处透露着低调的奢华,这样的土豪气质女一定吸引眼球的。

按照电视剧《亮剑》中李云龙的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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