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好声音与达人秀(1 / 2)

先说正事,这是我写的电视节目创意,我想要注册全球版权,没什么问题吧?

说的同时把几张打印好的文件递给沈宜红她们。

拿起文件,迅速的浏览着,沈宜红、周晨韵眼神中的惊讶之色越来越浓。

这几张纸上写着两个电视节目创意和具体的流程。

一个《好声音》,一个《达人秀》,其中好声音的节目最为详尽。

“不得不说,陈先生你的确是个天才。”

沈宜红一边整理文件,一边看向坐在对面的陈默感叹。

“其实这种创意没有必要注册全球版权,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在编剧工会那里保存,工会的版权保护是面向全世界的,国内几乎都是这么做。”

周晨韵也赞同的点了点头。

“不……”

我知道这些,可这些毕竟只是创意,还没有制作成节目。

目前我也没有资源来制作这些节目,而且我怕到时候别的国家出现类似的节目,打官司很麻烦。

陈默当然知道编剧工会的版权保也护可以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可是在龙国,版权问题看得很轻,因此很多事情最后总会导致一堆麻烦。

重生前,《好声音》虽然是由江浙联合星空传媒强力打造的大型励志专业音乐评论节目。

这节目源于荷兰节《thevoiceofholland》,要到2012年才正式在全国播出。

好声音前几期节目开播以后,迅速火遍全国。

可以说收广告牌位费收到手软,妥妥的一头现金大奶牛。

况且现在荷兰的《thevoiceofholland》也还没有推出,这都是钱。

所以他清楚的知道版权专利的重要性,想早一点确权。

好声音不仅仅是一个优秀的选秀节目,更是龙国电视历史上真正意义的首次制播分离。

另一个《达人秀》更不简单。

大概记得,花旗国达人秀制作时间大体就在今年的暑假过后,这档节目在爵士国和花旗国尤为火爆。

虽然现在7月下旬他就能把这些创意的大纲放到编剧工会留存。

可万一撞车的话,无论是哪一方都会受到损失。

现在他可是为了求财找快钱,没时间去打官司。

两人听完陈默的解释,似乎是明白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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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担忧,都陷入沉思。

在龙国,全球专利注册可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完成的。

看沈宜红没有好的建议,周晨韵忍不住补充道。

“要不,我们一边注册,一边找电视台合作……”

创意这么新颖,他们绝对能够发现其中的价值,到时候我们卖给他们版权就可以。

依照电视台的效率,很快就能播出,到时候成为既定事实,根本就无须那么麻烦。

“这个方法我也想过,但是我希望利益最大化,可陈先生的这个创意毕竟只停留在纸面上,能够卖出多少钱是个未知数。”

沈宜红有些苦恼地望着周晨韵说道。

看到激烈讨论的两人,陈默心中暗爽,这就是当老板的好处,有什么问题叫团队去处理就行。

如果事事亲为,累死也做不完,躺着挣钱,他不香么。

喝了一口咖啡以后,适时打断了她们的讨论。

“你们的建议很好,但是好声音我想主要授权国内,达人秀援权国外,你们有什么好的办法么?”

“这不就是商业谈判吗?现在最主要的是要确立我们的版权专利”,周晨韵一脸兴奋。

行,这事就麻烦沈律师你们了,团队由你们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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