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瑞德沉默了很久,才开口道:“因为他,和我的白月光一起,死在了德金手中。我拼了老命,才抢走了还是个婴儿的安德里亚。我本来想把安德里亚养大,就只身踏上复仇的道路,谁知道最后变成我和安德里亚一起踏上旅途。”
马沙:“我记得之前说过,安德里亚要被迫嫁给什么人?”
“对,安德里亚爷爷的死对头的儿子,一个油腻而且自以为是的混蛋。”
马沙从白瑞德厌恶的表情,大概感受到了那个想强娶安德里亚的家伙有多可恶。
白瑞德继续:“如果我们能干掉德金,把他拥有的东西据为己有,说不定能把小姐失去的一切都赎回来,甚至靠着小姐的才能,重振她爷爷留下的品牌。”
马沙点头:“算我一份。我和德金也有血海深仇。等复仇完成之后,你们给我回家的钱就好了。”
白瑞德意外的看着马沙:“震旦现在情况不是很好啊,刚刚输掉了英格利斯的战争,而且看起来又要被英格利斯打了。”
“所以我才要回去啊。”马沙笑道,“让震旦再次伟大。”
等等,串味儿了,应该是伟大复兴才对!
不过自己用英格利斯语说的,再次伟大确实更顺口一点。
白瑞德一脸惊讶的看着马沙:“你真的是马戴肯的儿子吗?我不觉得马戴肯会有这种想法啊,他感觉是个更随遇而安的家伙……”
因为我确实不是他的儿子啊,只是占了他儿子的身体。
马沙担心白瑞德怀疑自己的出身,赶忙叉开话题:“你之后有和别的女人恋爱吗?”
“没有。”白瑞德秒答,“我一直陪伴在她身边,没有那样的余裕。”
——有舔狗,我不说是谁!
马沙上辈子第一次见识到舔狗这种生物,还是在狄更斯的名作《双城记》里,男二号舔了整本书,最后还为了把男主这个旧贵族从革命派的监狱里救出来,当了替死鬼。
最后小说在男二走上断头台的时候戛然而止,那段描写给马沙一种男二在为女主和男主献身的过程中得到了精神上的大满足。
马沙看不懂,但是大受震撼。
当然,那种为爱献身的美感,马沙还是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旁观者看着还挺不错的,但是让他自己来那就只能抱歉了。
现在听着白瑞德的讲述,马沙坚定了信念,自己要么就不追安德里亚,要追就追到手,然后对她施展变巨术,把她的肚皮当床铺睡。
为了实现这个梦想,还得想办法去学魔法。
不知道有没有什么能多快好省的学会魔法的办法,比如吃地瓜什么的。
穿越到一个有魔法的世界,不学一手魔法,简直愧对穿越者的身份。
正好现在话题因为马沙陷入了停顿,于是他问白瑞德:“我如果想要学魔法,需要怎么样入门——我是说,除了去考魔法学院之外。”
“魔法这东西,看起来很强,但是法师局限性太大了,如果这天刚好没有记忆适合的魔法,法师就抓瞎了。就算记忆了合适的魔法,用来施法的材料掉了,那也抓瞎了。
“比如镜影术,镜影术你白天见过吧?很厉害吧?
“这个法术施法的时候需要一个玻璃球,施法结束之后扔在地上摔碎,万一施法的时候没拿稳玻璃球掉了,那不就完蛋了?
“或者扔出去之后玻璃球只碎了两半,于是只有两个幻象,都很糟糕好吗。所以比起法术,还是枪械简单直白,枪械解决不了的东西,就用雷管解决。”
白瑞德顿了顿,又说:“听说有个叫马克西的大工程师在研究能连续射击的自动枪械,这个要造出来,一般的法师就完蛋了,毫无威胁可言。”
马沙心想确实,别说马克辛了,就算是汤姆森冲锋枪估计也够法师们受的。
但是法师也可以用武器来武装自己啊。
这样一比较,还是学魔法比较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