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跑了三天三夜,李薛萝已没有力气。
身后几道华光越来越近,感受其中有一股格外令人压迫的威力,她来不及躲避,就被一股剑气击穿肩膀,直径从空中摔了下去。
她想要爬起来再跑,只觉五脏六腑疼痛难忍,灵海中已挤不出半分灵气,只得从随身的储物袋里头翻出丹药,大把大把的往口里塞。
就目前看来便是她能动弹,被追上也不过瞬息的功夫,便干脆放弃挣扎,就地盘腿打坐。
果然才止住不停冒血的伤口,不远处断崖上便落下一个身影。
一袭灰衫,长眉入鬓,忽略他亘古不变生人勿进的脸,光是这一身风度,绝对能称得上一句世外嫡仙。
“留下天珠,饶你不死。”此人声音冰冷,不带人气。
李薛萝忍不住想笑,只是刚刚牵扯嘴唇,便觉得气血上涌翻腾,一口血抵着舌尖喷了出来。
她戴着将面容遮得严严实实的面纱,喷出来的血珠便顺着面纱内侧滑落,又从膝头裙摆上往下流,滴在脚边一支开得茂盛的小素花上,平白为其染上几分丽色。
她不知是叹息这小花还是自己,轻声道了一声:“怪可怜的。”
对方身子一震,显然认出她的声音,俊眉微蹙:“李薛萝?!”
这一晃神的功夫,又从天上落下一人,长身玉立,提着一把花纹复杂的青剑。
“娘的真能跑。”这人向之前那人拱手,一说话两只灼灼桃花眼顾盼生飞,“还是扶风兄的功法更胜一筹。这人看身法有些面熟,和那崇仁派李薛萝颇为相似。不过你那未过门的妻子深入简出,几十年都未曾人前露面。”见叶扶风神色有异,赶忙笑道,“当然不会就这般巧合。待我来看看此人的真面目。”他说着比出两指,借用灵力挑开李薛萝脸上的黑纱。
漫天的日光扑过来,李薛萝只觉得瞳孔刺疼,缓了一会儿才看得清周围,和这人对视:“剑修逍遥派少主林致?”
这林致恐怕也没有想到黑纱之下真是李薛萝,下意识看向他的“扶风兄”道:“这可怎么办?”虽然这么说,却是觑着眼打量李薛萝遍身,心里琢磨,也不知道那天珠被她藏在哪里?
那“扶风兄”眼皮都没有动一下:“朝朝身体虚弱,需要天珠压制魔气。薛萝,你快要把它还我。”他的语气中带着不容置疑的决断。了解他的人都应该知道他的性格,倘若对方茶米油盐不进,他不介意给对方一剑。
修仙之人杀伐果断,关键时候从不拖泥带水。
李薛萝的脸上情不自禁含上几分嘲弄:“别人不知,可你叶扶风怎么会不知道?这天珠本来就是我的东西。”缓了缓气息,又道,“二十年前我在魔鬼城被人盗走这天珠,几乎去了半条命。如今不过是物归原主,只是不知道你口中说的这个还字从何谈起?”
她和叶扶风相识多年,可以说是青梅竹马,加之两人早就定下婚契,关系自然比旁人更亲厚。天珠于她的重要性自然也知晓。可即便知道那天珠是她遗失的重要之物,他为了他的徒弟竟然一直缄默不语。这样的未婚夫,原本就不抱多少期待,所以也谈不上愤怒。可是内心深处,莫名存着几分失望。父亲观人无数,终有看走眼的时候。大家以为的良人,却从来不是她的良人。
那林致闻言神色有异:“你是说这天珠是你的,你有何证据?”他只知崇仁派掌门之女李薛萝沾染上古怪的妖毒,需要用上极为偏门的法子来续命。他之前便与她交际甚少,只知她鲜少出现在人前,便是不得已的公开场合,常年都是用黑纱遮住面容,是修仙界公认的“第一丑女”。不过年轻少时倒是远远偷看过一次她的真容,还曾一度感叹叶扶风的艳福,却从未深思其中关键。
然而此刻她说自己丢失的异宝在云朝朝手中,不可谓巧合。
二十年前?那个时候的朝朝也就八九岁了吧。是她盗走了李薛萝的天珠?不不不,怎么可能?朝朝那般天真可爱,如何会做出这种事?
林致转念又一想,莫不是这女人自己编出来这一段话的?这一念头浮起来,倒是生了十分的厌恶。
他以为想到关键,连忙提醒:“扶风兄,小弟阅女无数,知道这世上有个道理。但凡越漂亮的女人,心肠越是歹毒。此女就是看你心软所以在这拖延时间,她就是想令朝朝恢复不了本身。你不要再和她多言,不若直径定住她,搜出她身上的天珠,叫我把珠子送回去缓了朝朝的痛楚。到时候这女人是放是杀,也都随你。也算是成全你和她往日的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