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分钟后,刘所终于看到了陈锋口中所说的小家伙了。
那一刻,他整个人都是懵的。
你猜他看到了什么?
一条狗!未成年二哈……
看着那条差不多一尺来长的二哈眼神中的茫然、懵懂、好奇,刘所感觉自己与这二哈心情是一样一样的。
“到底发生了什么?”
差不多,这一人一狗都是这样的想法。
“小慕,你这是搞什么?”刘所指着趴在值班室办公桌上、像吉祥物一般被众人瞻仰的小二哈,很是郁闷地向慕远问道。
他的郁闷不是没有道理的,自己居然被一只二哈给吓着了,传出去多没面子?
慕远道:“我……捡的。”
刘所整个人都不好了,你说你捡一条小土狗,那是可以理解的,可你居然能捡一条二哈,还是这么呆萌的小二哈,这也太能了吧?
毕竟,二哈虽然号称拆家专家,但这世上永远不缺犯傻的人,无限拔高了对二哈的容忍度,再加上二哈确实能给生活增添不少乐(fan)趣(nao),所以喜欢养二哈的人还是蛮多的,这也使得二哈的价格不低。
就眼前这二货,论斤卖的话,差不多四五百块钱一斤呢。
“哪儿捡的?”刘所要不是自制力还算不错,估计后面还会跟一句“给我说说,我也去捡一条。”
慕远表情一如既往的淡定,道:“街上。”
嗯!这个回答,很科学。
刘所不想再问了,他觉得自己再问下去会傻掉。
其实慕远本人也挺绝望啊,自己总不能说拿了三分之一的三等功去买了条二哈吧?这就太二了。
对于一个以单位为家的人来说,买条二哈做宠物是不能被理解的,你凭什么在单位上养狗?呃,不仅是狗,猫也不行!
可如果是捡来的,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我这是有爱心呢,不忍心看到这条狗狗流浪街头!
“要不贴个寻狗启示?让狗主人来认领?”一旁围观的刘夏自认为给出了一个政治正确的建议。
慕远认真的道:“怎么能叫寻狗启事?应该叫寻狗主人启事。”
“那就……寻狗主人启事?”刘夏喃喃说道,总觉得这话似乎有点问题。
慕远道:“而且,就算要贴这样的启事,也不能把狗的照片贴上去。”
“为什么?”这次刘夏就不解了,要说刚才那话,逻辑上确实应该是寻狗主人,可现在不贴照片,哪还搞个屁啊!
慕远解释道:“你想啊,这小狗狗这么可爱,一旦张贴出去,肯定有人冒领!我们怎么辨认谁是真的,谁是假的?”
众人相互看了一眼,好像……这话也没毛病。
“我看要不这样好了,我们也不张贴什么寻狗主人启事了。这条小狗我先养着,如果有人到我们派出所报案,只要核实准确,就还给他好了。”
“就按小慕说的办吧。”后面一个声音传来,大家不用回头,也知道是杨所长过来了。
刘所也跟着挥了挥手:“行了!行了!那就这样,大伙儿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