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过了这么多年,费秀已经很清楚自己对祝进华的感情了,她的确是无法自拔,不如和自己和解了。
嫁也没关系,现在男人对她来说只是一件饰品,一件衣服,并不是必须,而他有些什么样的脾性,她已经无所谓了。
费秀想起当年的事,
“我大一入学的时候,他大四,是学校里的风云学长,喜欢他的人很多,我出身并不好,并没有想过能和这样的人产生交集,但是突然之间,他走到我面前,开始找机会和我待在一起,毋庸置疑,当时不过刚成年的我自然会对他动心。”
那段日子像做梦一样,一个鲜少被人关注,甚至还有些自卑的女孩子,突然被一个被很多人关注的男人喜欢,这种喜欢像是突然把人捧上云端,像中了彩票。
她全然被祝进华迷倒,他年轻,高大,英俊,一举一动都让她心动。
甚至直到现在,见到祝进华的一瞬,仍旧怦然心动,他浑然天成有一种风流的儒雅,如果他是药剂,那么费秀无疑是吃下了致死量,根本没办法摆脱这种心动。
而年龄的增加给祝进华带来的不是衰老,反而令他的魅力愈发蛊惑人心。
他像一个杀手,下手狠厉之后,却可以拿出手帕斯文地擦着手,再垂眸轻笑。
往祝进华身边扑的不仅仅是稍比他小几岁的女人,更多的是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对那些小姑娘来说,祝进华有致命的魅力。
哪怕是飞蛾扑火。
费秀摸着丁费思的头发,
“费思,妈妈没有办法,妈妈是真的爱他,现在我已经活过半生,有了全身而退的能力,和他结婚,相当于给自己买了一个很喜欢的昂贵包,不是想借这个包让我过得多开心,而是满足一个长久以来的心愿。”
“你懂吗?”
如果祝进华再给她带来长久的痛苦,那么费秀有底气直接把这个昂贵的包扔掉。
丁费思眸中泪光闪烁,
“妈妈,如果他还是特别不好,你还有我,我会一直站在你这边。”
费秀轻笑一声,
“就是觉得有你,我才更有底气,我女儿那么厉害,大家都羡慕我有一个又能赚钱又有名气的女儿,你都不知道,家里那些七大姑八大姨有多羡慕我。”
丁费思破涕为笑。
费秀却缓缓道,
“费思,有时候我觉得你真像我,有时候又觉得你真不像我。”
丁费思哽咽道,
“哪里不像?”
费秀笑道,
“你可以把一件事情做绝,做到极致,绝不回头,妈妈很难做到,哪怕过了二十年仍旧念念不忘。”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祝野才更害怕你离开。”
丁费思一愣,
“为什么提到祝野。”
费秀思索着,徐徐道,
“其实他来找过妈妈,他问过你这三年,问过你的心理状态,我没有全说,但是他知道你是领养的之后,又找过我一次,随后便向福利院捐了一笔巨款,他很心疼。”
“祝野虽然年轻,但是他和他爸爸并不是一路人,我后来听护士说,他明知自己不久前献过血,再献血会危险,仍旧挡在你前面献了血,仅仅是这一个细节,他就和他爸爸泾渭分明,他爸爸明知只是举手之劳,会解决我的燃眉之急,也依旧冷眼旁观。可祝野却能在自己的情况并不好时,挺身而出。”
同样是天生风流相,祝进华是真的风流,祝野却不是,在这样风流的外表下有一颗纯情而专一的赤子之心,说实话,费秀很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