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好衣服裤子,吴联记从房间里漫步走出来。
外面站着,莫殇音看见,一愣神之后,皱起眉头又忍不住说:“你这大男人,感觉好磨蹭。”
“我磨蹭吗?”吴联记停下脚步,一时间不敢置信。
不过,在房间换衣服的时候,他倒是为要不要系领带折腾了几下子,先尝试着系上,对着镜子照了又照,自我感觉似乎多了几分精神,却发现浑身别扭不舒服,最后遵从身体释放出的信号没系领带。
还别说,人靠衣装马靠鞍,他穿上莫殇音送的衣服裤子,立马令自身模样帅了好几倍。
莫殇音没啥感觉,她嘟嘟嘴搞两下怪不接话,直接转身前面先走。
一楼进出别墅的大厅,孟振华派来专负责吴联记生活的阿姨,她看到吴联记与莫殇音从楼上下来,立马起身几大步迎过去,“你们都下楼来啦,快吃饭,刚刚才做好,就等着你们下楼吃。”
吴联记没选择吭声,他扭过头去静看旁边莫殇音,一副没半分主见的样子全权听从对方拿主意。
莫殇音不客气,一听到阿姨喊吃饭,两眼顿时放光不自觉的蹦了起来。她高兴得不得了,“阿姨既然替我们做好了晚饭,那还是先吃了再出发吧!免得浪费掉不划算的。”
可她心底下压根儿没想到过怕浪费什么的?而是清楚今晚参加欢迎宴会的性子,那里面没晚餐提供,不过点心之类的好东西倒是特别多,即使空着肚子跑前去也不至于会挨饿,但她眼目前不敢吃太多的点心,因两个耳朵经常听同学们说,甜食吃多了容易令身材苗条的人发胖。
在她内心持有的观点看起来,她的模样原本不算特别靓丽,倘若不忌嘴吃胖以后只会越丑越难看。
再是至今没交到男朋友,她有个不愿提的心病,超级担心吃变形而贬值,更加害怕找不到属于她的好男人。
吴联记脑子里没那些乱七八糟的歪想法,不过听了莫殇音冠冕堂皇的话自然没意见,因半下午刚吃过阿姨在厨房里亲手做的菜,几种说不出口的独特味道,简直是妙不可言,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在郎杏坳生活的所有日子,他只觉得潘溪霞做的菜好吃,
(本章未完,请翻页)
可吃过阿姨的手艺,立马又是种全新的概念。
粗茶淡饭与山珍海味,那或许就是两种不同口味吧?
坐入餐厅的餐桌,莫殇音为满桌子好菜乐开了花,一边没形象的猛吃,一边不停的夸阿姨手艺。
阿姨高兴,自然是乐意投其所好,一双筷子不停的老给莫殇音夹自认为好吃的拿手菜。
莫殇音是来者不拒,还在吃菜的空隙,没个遮拦不停的说着话。
首先告诉阿姨,她来自偏远山区的小县城,一般地图里都找不到,父母亲都是老实巴交的基层小职员,工资不算高,却要省吃俭用供她读书,供她弟弟读书,还得照顾家里面常年生病的爷爷。她现在虽说出来实习了,但口袋里面从没真正有过钱,在学校,一直只敢吃最便宜的饭菜。
还没心没肺的告诉阿姨,她没出息,刚刚进入天海国际实习,吃过员工食堂几名厨师炒的大锅菜,当时那种感觉特别特别的满足,完美人生也不过如此,够了够了……
最后,她双手抱着骨头冲阿姨抿嘴嘻嘻的笑,“老天爷对我还不错,我进入天海国际啥都不会,孟总竟让我负责吴联记的饮食起居,一下子就吃到这么多好吃的饭菜,未曾想以前都白活了。”
吴联记在旁边安静的听着,他想到杏花,依靠种田地的父母亲过日子,在学校里恐怕过得更清苦吧?
不知不觉的,他脑海里突然间冒出个想去探望杏花的念头,不管怎么说,今天既然到了燕京,于情于理都没有理由和借口不前去看望下,即使眼下手里面没有掌握确切的地址,也应该前去碰碰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