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狼回以微笑,再转过脸来时,收敛了笑容,沉声道:“苏拉的大军大概今晚就会抵达。百夫长,你怎么想?”
“如果苏拉要进攻罗马,他就是罗马的敌人。罗马的士兵不会对敌人手软。”百夫长正色道。
天狼像是很满意地拍了拍他的肩:“说的好。现在去召集所有的百夫长,我希望能认识我所有最珍贵的勇士。”
百夫长的脸色像年轻小伙子般激动得涨红。他们当然都是勇士。所有的百夫长都是由最普通的士兵,经过无数战役,一步步升到百夫长。然而当勇士这个词从恺撒的嘴里说出来时,他仿佛觉得勇士那个词被加上了神光,就是获得军事奖章也比不上恺撒的一句夸奖让他来得激动。
天狼走到了城墙上的一小块向后突起的空地上,向下看了看。
城门下,他那队盔鲜甲亮的守夜人已经列队等在那里,他们的身后是盖着油布的巨大机械。“让他们上来吧。”天狼道,“是时候认识新战友了。”
斯巴达克斯探身向下做了个手势,他的副手大声地发出口令。守夜人小跑登上城墙。
几个小时后,三十多名百夫长,和恺撒的百人守夜人已经相对而立。
一个满编军团应该有59个百夫长,因为第一大队的首席百夫长同时也是第一大队的大队长。然而马略没有给罗马留下任何高级军官。他带走了大多数的经验丰富的军官和参谋军政官。
看着此刻还剩下三十多名百夫长,天狼庆幸马略还没有做得太绝。
守夜人的人数是百夫长们的三倍,他们鲜亮的盔甲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感谢黑虎的审美,这些盗贼穿上盔甲,简直像是出身高贵的骑士。经过了几个月的角斗士的训练,以及每晚的执勤,他们身上的匪气几乎看不到了,倒是多了些自豪和傲气之类的东西。
和守夜人比起来,百夫长们的盔甲要逊色得多。有的甚至不是整套。他们头盔上的马鬃因为风吹日晒已经不再鲜艳。他们的披风上有污迹和破洞,盔甲上有凹痕。然而他们大都佩戴着战役勋章。有的百夫长的勋章挂不下,会串在腰带上。
恺撒站在两支队伍中间,背着手从这头走到另一头,再走回来。他看看百夫长们,又看看守夜人。
两支队伍互相谨慎地,充满竞争意识地打量着对方。
天狼皱了皱眉。自己的守夜人表现得就像是刚进军队的愣头青。而那些百夫长则是琢磨着怎么收拾新人的老兵。这样的两支部队怎么合作无间?
天狼转向自己的守夜人,正好看到鼹鼠用他那双泛白的奇特眼睛,盯着对面的百夫长,扬起了下巴。
天狼不动声色地踢了他的小腿一脚。鼹鼠差点叫出声,不过感谢角斗士日常残酷的训练,鼹鼠只是龇牙咧嘴了一番,就站直了身体。
天狼狠狠地瞪了一眼自己的守夜人,用眼神警告他们都给我收敛一点。守夜人们这才收了那外放的傲气,看上去正常一点了。
然后天狼转向百夫长们,像是很感兴趣似的,询问他们身上佩戴的勋章的来历。
罗马军团每获得一场战役性的胜利,军事单位的军官都会获得一枚军事勋章,功劳最大的小队每个成员都会获得一枚,不过普通士兵并没有铜质的勋章,而是获准可以将勋章纹在盾牌上。军团同样会因为战绩而获得勋章,那些勋章会悬挂在军旗之下。
每个军团的士兵对自己军团所获得勋章的来历,都耳熟能详,这些英勇的故事会口耳相传地转述给新兵,军团存在得越久,这种荣誉感就越强大。
恺撒花了挺久的时间,听这些百夫长们讲述他们勋章的来历,那些惊心动魄的战役,那些感人的热血故事。渐渐地,他身后的守夜人的气氛变了,他们从一开始的自大傲气,现在变得垂涎三尺,羡慕不已。
天狼扭头,觉得守夜人盯着百夫长们的眼神,就像是看到了什么闪闪发光的宝藏。
“想要吗?”天狼冷笑道。
守夜人齐刷刷地点头:“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