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恰是它的小显得非常精致,恰恰迎合了人们对宝贝的需求。宝贝嘛,就该是袖珍的。
再说了,它是宝贝也是很好的生活用品。
拥有这个瓶子的人,用它装蜂蜜、装普通麦酒,乃至纯水都行。
尤其的纯水,别人乍一看去还以为装的是好酒呢!
就这样,克拉瓦森一口气做了五个这样的小瓶子,它们根本没有经历退火处理,都是颇为快速的自然冷却。经验与不能完全明白的理论使得他认定,这种瓶子暂且不耐热。
反正是装酒,反正也是一种实验,要求不用太多。
于是乎,今日蒸馏的一桶麦酒所得的烈酒,完全装满了五个印着“罗斯伏特加”字样的玻璃瓶里。它的外形确实有些像留里克印象里超市销售的某咖啡的玻璃瓶,随着橡木塞子盖上,它的模样让留里克有一种强烈的时刻错乱感。
就仿佛千年后工业时代的产品,出现在了蛮荒的九世纪。
瞧瞧吧!它身上还有模具的痕迹呢!就是贯穿整个瓶子的一条暗线,那就是两瓣模具的闭合线,也表明了它的制造原理。当然,只有最优秀的工匠能意识到它是怎样被创造的。这种人,恐怕在东罗马也是屈指可数。
而这,就是留里克打算给父亲的礼物。然后交待奥托每天喝一瓶。
虽是一瓶,那也足有二两二锅头的程度了。
但留里克更是想到它的商业价值。
都是卖酒嘛,自己必须收获更多的利润。
这里有什么成本呢?麦酒成品,蒸馏劳动成本,玻璃瓶制作成本,包装成本,还有销售成本等。
所以这些加起来,一瓶酒卖上一百五十银币很合适吧!
毕竟仅就玻璃瓶,它的价值怎么说也得又一百个银币。
真就一百五十个银币?会不会还是太贵了点?我要是只给大商人销售,就不好赚小商人的钱了。
留里克还拿不定主意,不过他已经和克拉瓦森做了约定,那就是大量生产新型的玻璃瓶,以及尽量做蒸馏酒。
留里克觉得自己可以成立一个“罗斯伏特加酒业”的公司,瓶子上的阳文就是自己的商标呢!
价格嘛,他做了一个可以接受的区间,那就是一瓶烈酒,一百银币到一百五十银币。
确实价格非常昂贵,一瓶酒足够普通一个男人过上四年日子了!反正烈酒也不是普通人可以享受的。
以后也是可以降价,就是前提是必须产能爆发!
产能爆发?他觉得首先得粮食产能爆发,否则什么都是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