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的时候,晚晚和朝朝去暮暮家小住。
这些年每到放假,时茴三姐妹还是会尽量把三个孩子聚在一起,每家轮流住几天,严父严母家也住几天。
孩子们都大了,有自己的社交圈,自己的想法,甚至可能想独处。时茴三姐妹也讨论过,如果晚晚他们不愿意再以这种模式过假期,也可以不聚的。
但三个孩子恨不得凑在一起,并且凑在一起就幼稚的仿佛这十几年都没长大。
在暮暮家住了三天,晚晚接到了那个女生打来的四个电话了。
每次暮暮听到电话响就说姐,你接你接,说我不在家。
电话那头是个瓮声瓮气的小姑娘,请问丁暮暮在吗?
到了第三天,晚晚也不想接了。她踢了朝朝一脚,你去接。
朝朝摇手:我不能接的,她是我们同学,一听声音就知道是我,那我在暮暮家,暮暮肯定在家啊!
晚晚这才知道,女孩是朝朝暮暮同班同学,朝朝说,她喜欢暮暮。
晚晚问暮暮,你不喜欢她?
暮暮正在投入打游戏机,我喜欢松鼠大战!
所以再次接到女生电话的时候,晚晚多说了一句,暮暮他不在家,他最近出去玩了。
女生这几天估计也听出了暮暮的回避,而且她仔细想想接电话的声音很年轻不像是妈妈辈的,于是她不太友善地问,你是谁啦?
晚晚愣了愣,咳,我是丁暮暮的姐。
对方也愣了愣,瞬间软了许多,姐姐,暮暮什么时候能回来?
晚晚看着一旁致力于打游戏的暮暮,咳,说不准,出去玩挺久的。
暮暮有女生喜欢这件事让晚晚意识到原来弟弟们都长大了,比她还高了。
朝朝说,老姐,暮暮不会喜欢她的,她一点都不好看。
晚晚飞踢一脚,把“老”字给我去了。
本来她想说不要以貌取人,后来想想其实男女之间大概率还是以貌取人的,所谓的第一印象和一见钟情,都是以长相为基础的。
但后来她还是和暮暮说,如果不喜欢,就不要给别人假象,比如,不要去接受她对你的好,不要给她你也可以喜欢她的错觉。
喜欢不能骗人。
以上,都是晚晚的真实感受。
因为遇到了林木,晚晚对爱情有了醍醐灌顶的体会。
在她和林木的关系里,林木就像暮暮,而她,就像那个打电话永远只能听到他不在的女生。
什么都知道,又心有不甘地想再努力一小会,想自己走了99步,可能他会走一步呢?
圆圆问她,你怎么要么不喜欢,一喜欢就有一种破釜沉舟的架势?
晚晚有点怅然,因为觉得林木独一无二的好?还是因为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是义无反顾的吧……
可惜这世界有很多喜欢是单向的,我喜欢你,你喜欢她,她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