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3 / 3)

头顶不远处传来了奇怪的声音,

这声音,就像是之前牛芳买回来一只大猪骨时,她用砍骨刀剁猪骨时的声音一样。

咚咚咚,

那是为了使劲将猪骨的骨头给打碎,这样熬汤的时候,就能够让骨头里的骨髓发挥出来。

陈月胡思乱想着,却唯独不敢睁开双眼,

上辈子她常看电影,那些快死了的人,眼前都会放过一幕幕人生的回忆,虽然她的回忆有些奇怪,竟然是剁猪蹄……

“小瑞,小瑞,住手!住手!”

陈爹那熟悉的声音忽然响起,

陈月还是忍不住睁开了眼,

眼前的一幕,让陈月都看呆了,久久没有缓过神来。

那仿佛死神降临一样,将她像猫捉老鼠一样,死之前还要逗弄一番的黑衣人,

他依旧站在原地,

只是他的脑袋上,插着一把大大的砍刀,

那把砍刀,陈月十分熟悉,那就是那把曾经在猪骨上建功立业的那把刀。

此时,刀把还漏在男子头边,整把刀身却已经抹入了他的脑中,鲜血,从那刀身顺着刀把滴到了厨房的灶台上。

他的身后,是双手撑在膝盖上,大口喘着粗气的董瑞,汗水,布满了他的整片额头。

陈爹站在他的身旁,轻拍着他的后背,

“他死了,他死了,你做的很棒,”

说完,又看向脱力靠坐在墙角的陈月,

“这人手里拿着的是尖刀。”

陈月此时靠着泥巴做的墙壁,喘着粗气,看了一眼陈爹,有些不解,这尖刀咋了?

“尖刀,荒漠人,被他们抓住,会被贩卖到北边的荒漠,他们把我们中原人当做牛马一样,死了还要剁碎了喂畜生。”

陈月双手环绕着自己抱紧,

“可是,他刚才好像不想抓住我,一心想杀了我。”

陈月相信自己的判断,如果那人是想活捉她,在她透过门缝偷看时,他就有机会抓住自己。

董瑞此时微微恢复了呼吸,伸出一只手略微颤抖着指向那黑衣人的鞋。

“他的鞋,我见过,村里人说,要一两银子。”

一两银子买双鞋,对于一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孩子来说,完全就是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所以董瑞当时看了许久,想要记住那双鞋的模样,等他将来能够做工了,就去买布来自己做,他不卖一两,给他一百文就行。

听到这话,陈月和陈爹下意识对看一眼,

她想,

她恐怕是卷进大事了。

能够煞费苦心让人来一个乡下小村庄杀她的人,想破了头,也只有那被官兵抓走的秀才,刘云泉。

他背后的人。

想到这个,陈月抹了一把额头的汗,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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