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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先遣军(1 / 3)

霍去病被刘彦直用乾坤袋装回了基准时空,袋内没有氧气,凝神屏息几秒钟即可,他们落在咸阳附近的农田里,霍去病从袋子里爬出来,环顾四周,影影绰绰看到夜幕下的村庄,似乎并无异常,一抬头,高空中有一架客机正在降落,机翼上有灯闪烁,这下可把他惊着了。

“趴在我背上,闭上眼睛,无论如何不要睁眼。”刘彦直道。

霍去病依言趴在他爹背上,紧闭双眼,然后就感到有风呜呜的从耳畔吹过,温度也变得寒冷起来,若是一般人肯定就吓得不敢睁眼了,但霍去病毕竟是经历过大场面的战将,世上没有什么事能吓住他,好奇心占据了上风,他睁开了眼睛,就看到自己身处万丈高空,脚下是夜晚的山川河流,城市极壮阔,灯火璀璨,远比长安城还要宏大,他不知道,那里是长安的继承者,今日的西安城。

刘彦直飞行速度日益增长,用了两个半钟头便飞到了近江,安全落在郊外人迹罕至处,路边僻静处停着一辆汽车,两人上车,前往江底秘密基地,霍去病被不用马拉就能快速移动的汽车和窗外的车水马龙加摩天大楼彻底震惊了,他问刘彦直这是哪儿。

“这是我生活的地方。”刘彦直答道。

“那就是天庭了。”霍去病深信不疑,大千世界的精彩离奇超出他的想象力,所有的郁闷烦恼不知不觉就抛在脑后了。

抵达秘密基地后,大家听说霍去病驾到,纷纷前来围观,看到这个一身白衣,长发披肩的年轻人后,都觉得和想象中差距比较大,这小伙不但没什么杀气,反而显得很文静腼腆。

刘彦直取来一些黑市购买的基因药物,这是他给儿子准备的礼物,服用这些药物可以增强体魄,具备适当的身体修复能力,这是比较基本的药物,新人类的标配,很容易就能搞到,高端的基因药物都是量身订做,花钱都买不来的。

霍去病毫不迟疑的服用下这些“仙丹”,汉武帝和秦始皇一样,也对灵丹妙药延年益寿颇感兴趣,豢养了不少东方朔这样的假仙人,霍去病跟着皇帝姨夫耳濡目染,对这一套并不陌生。

基地内已经准备好了成套的武器,一领按照宋甲制式打造的铠甲,包括凤翅盔和全套山文甲,精美程度令人叹为观止,汉代的铠甲还比较粗糙原始,只有单纯的铁甲片用皮索缀成的玄甲,武人天生喜欢这些,霍去病一见就爱不释手,当场就束起头发披挂起来,再配上长剑和弓囊箭壶,端的是一员英气勃勃的青年将军。

这就是抵抗组织为了对付姬宇乾和他的新人类计划准备的第一波先遣军,匈奴人的克星,横扫漠北,封狼居胥的一代将星霍去病。

关于霍去病能不能取得重大效果,大家的意见是不一致的,因为霍去病并不是朱元璋那种从底层混起来的草根英雄,他是皇亲国戚出身,起点极高,从军就是校尉级别,有皇帝姨夫和大将军舅舅背书,西汉相对匈奴物质上的优势,有钢铁打造的环首刀和箭镞,而匈奴人还在使用骨镞,再加上有汉武帝这个穷兵黩武的皇帝全力支持,不计成本,才有了霍去病的骄人战绩,让他孤身一人去开辟敌后战场,基本等于送死。

但刘彦直不那么认为,他相信霍去病一定会干出天翻地覆一番事业,力排众议,坚持进行此项任务。

关璐把刘彦直拉到没人的地方质问他:“他不是你亲儿子么,你舍得把你的骨肉往火坑里推?”

刘彦直说:“我去的时候,他正准备自杀,你看他的眼神,满眼都是生无可恋,我送他去那里其实也是为了给他治病,只有战场才能疗他的伤。”

“可是太危险了,以他的性格很难拉起一支队伍,就算拉起来了,也很难撑过三个月。”

“对于武将来说,马革裹尸未尝不是最好的结局。”刘彦直淡然一笑,“战死沙场就是他最好的归宿。”

“好吧,我说不过你。”关璐回头望一眼年轻的霍去病,咂舌道,“年纪轻轻,怪可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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