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在家辗转反侧,心中隐隐作痛,便套了衣服,关了门,拿了瓶啤酒就出了门。
他租住的公寓在城的东边,他出门继续往东走,漫无目的的晃荡着。有时经过流浪汉的身边,他会逗留会,甚至还和他们搭会话。
孟菲斯这座城市相对还算包容,美国国内战争之前,这里是南方最大的奴隶交易市场,所以这里的小黑比较多,城市活力也很足。
再往前三十公里便是狼河(wolfriver)的入口,他在一处桥前停留了会,盯着河对面的灯火发了会呆。
他捡起地上的额小石子用力扔了出去,大声发泄着。
往回走的时候经过一家酒吧,他停了下来,思考了几秒钟便进去了。
这是一家不大的清吧,只有几张桌子,却坐满了人,他数了下,大概有四十来号人。
他径自走到吧台前,“给我一杯最烈的酒,谢谢。”他轻轻拍了拍肩膀的泥土——那是方才在河边留下的。
“好的,请稍等。”酒保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黑人小伙,动作很是麻利。
“先生,您的酒,炙热玫瑰,可以忘记一切烦恼。”黑人小伙笑着说道。李明也不答话,端起便一饮而尽。
够劲,够烈,一口下去,直接堵在喉管的感觉,烧的不要不要的。
“嘿,比利,给我来杯白兰地。”一个爽亮的声音传来。李明循声望去,一个黑人小伙,看不清他的脸,胖胖的,个头不高。他的身边还跟着一个高高瘦瘦的亚裔男子,二人皆二十岁左右。
“好嘞,丹尼尔,今晚你来的有点迟嘛。”看来这小伙是这得常客,与酒保混的很熟。
“可不是么,别提了,隔壁家的猫又跑到我家院中去拉屎,刚解决完这些,烦躁的要死,我快疯了。”这胖哥们费力地坐上李明身旁的凳子,两只手有节奏地拍着吧台。
那个瘦子倒是很安静,朝着吧台试了个眼色,“好嘞,老样子。”酒保笑着回答。
不一会,他们二人的酒就调好了,胖子端起酒杯猛地一口下去,夸张的用手扇了扇面前的空气,他的样子令人忍俊不禁,活像百老汇的小丑。
李明亦被他滑稽的样子逗笑了,心情恢复了些许。
这胖哥们扭头的时候正好与他眼神对上,他砸了咂嘴转过头去,没过几秒突然凑上前来,“嘿,哥们,你是lee??是你吗?lee??”
李明微笑着点着头。
“oh,man,unbelievable!!”他不停地摇着头,伸出右手兴奋得和李明击掌。他的叫声也引来了旁边人的围观。
“哦,真的是lee,天啊,真不敢相信,lee,你也住这里吗?”另一边也有人认出李明来,大家迅速靠拢过来,七嘴八舌的说着,将他围在中心。
“我叫丹尼尔,他叫王平,我们都是孟菲斯大一的新生,我们都看了你昨天的比赛——是在公寓的电脑上……”胖子滔滔不绝地说着,像是机关枪。
“你那个球真帅,我不是说最后的绝杀啊,我是说你防blakegriffin的那一球,太炸了,你是怎么做到的,我觉得你的脑袋都快撞到篮板了,天啊,你是怎么做到的。”一旁的一个白人男子拿着酒瓶摇摇晃晃的挤到身前。
“是啊,是啊,你怎么能跳那么高的,你之前是哪个大学的,怎么之前都没见过你,假如咱们孟菲斯有你,那一年一定能干的过肯塔基野猫队。”另一个稍稍年长的黑人妇女也附和着。
李明不知所措,只是微微笑了下,不停地让酒保续杯,自顾自的闷着喝酒。
“好了,好了,大伙给咱们的大英雄一点空间吧,他太累了,需要解解乏。”胖哥们朝着人群嚷着,大家便摇着头各自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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