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必须奋发了(1 / 2)

尽管腿脚仍有些发软,裴瑾瑜却也顾不上,加快步伐往聚宝斋的方向一路小跑。

对她来说,聚宝斋的安全是第一位的,这可是未来数十年安身立命之所在。同时,也是她来到这方世界的第一个落脚点,别的地方不会比此处更加熟悉亲切,就当是雏鸟效应好了。

然而,跑着跑着,她慢慢放缓了脚步,看着周围的行人,眼神困惑。

“不对,有些不对。”

“是哪里不对呢?”

裴瑾瑜眉头紧皱,苦思冥想,却一无所得,似乎少了一个契机,一个能捅破那一层窗户纸,找到原因的契机。

“公子,买花吗?杏花茶花牡丹花,月季蔷薇杜鹃花,全都有嘞!”

梳着双丫髻的卖花女童停在裴瑾瑜跟前,将花篮示意给她看。

“花?”

裴瑾瑜眼睛一亮,总算明白过来哪里不对。

这浣溪街上的人流如织,仍旧熙熙攘攘,个个神色轻松,看不出一丝惊惶不安,哪里像遭遇过凶悍的黑衣人?

“不对,黑衣人离开知味坊,不管去城内任何一处,抑或是出城,都得路过浣溪街。”

“只要走浣溪街,行人都不该像卖花女童一样轻松,像知味坊那些食客才正常。”

“公子,公子,买朵花吧,刚摘的很新鲜,您瞧,上面还有露水呢。”卖花女童不过七八岁,一笑两个酒窝,甜的不行。

被叫回了魂的裴瑾瑜微微一笑:“嗯,那就来朵红山茶。”还露水,大中午的哪来的露水。

卖花女童被这笑容晃晕了眼,脸也跟着红了,抿嘴羞涩一笑:“公子长的真好看,比花还好看。”

裴瑾瑜不由乐了,故意逗她:“既然公子比花好看,买花岂不浪费?”

时人流行簪花,男子比女子推崇。上至八十老汉,下到刚束发的男童,都会时不时的簪花以为风雅时尚,卖花更是堪比卖柴米油盐。

一听生意要丢,女童急了:“公子可以买给家中老太爷老夫人戴!”至于少夫人,潜意识里她不希望有这个人存在。

裴瑾瑜忽然觉得自己很无趣,这个时候还去调戏小丫头片子,而不是想着怎么面对莫测的明天。

在知味坊的经历更加确定大周并不是个很和平很安全的生存环境,根本没法同上辈子相比。而她,竟然还有心情调笑,简直废物。

如此一想,便有些索然无味。

“花我全要了。”递给卖花女童一块银子,一把夺过花篮,裴瑾瑜淡淡道。

“谢,谢谢,公子!”卖花女童不明白这位俊美公子为何短短时间内像换了个人,态度陡变,磕磕巴巴的谢过。

裴瑾瑜一手拿着折扇,一手拎着花篮,大踏步往前走去,很快转入乙字巷。

乙字巷一如既往,同离开时并无不同。无疑,和浣溪街一样,并没受到黑衣人事件的影响。

这说明聚宝斋很安全,但裴瑾瑜的心情却越来越沉重。

黑衣人是如何不惊动行人进入知味坊的,而追兵又是如何追上去的?两伙人明明在进入知味坊之前有过一番打斗,偌大的泰和县城竟没半点异常?

还有,黑衣人砍杀为何没有死人残肢血肉,而他们又是如何离去的?瞧瞧附近的行人铺子,很明显一无所知。

太诡异了!

心情沉重使得脚步也跟着沉重起来,裴瑾瑜薄唇紧抿,停在八号聚宝斋前。

“东家,您回了?”

王小正盼着东家带回知味坊的新菜,看到裴瑾瑜,眼睛一亮,忙大声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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