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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贱种(2 / 3)

看着这样的苏青鸾,萧九总是忍不住轻笑了起来,但转眼一看这六具尸体,他的心便也沉重了起来,苏青鸾说……这六具尸体,出自国公府!

韩赟想了想,干脆“罢了罢了”连说了几句,随便在石阶上蹲坐了下来,“本官病急乱投医,你瞎说也行,说出个子丑寅卯来都行,能破案就行。”

于是,堂堂锦城县衙的韩大人就这么带着他身后的一干衙役,此刻坐在郊外的小义庄里,听着苏青鸾胡说八道起来。

苏青鸾满意的点了点头,她在这六具尸体跟前走了一遭,“有点复杂,先从哪具开始好?”她从最中间那一具尸体的位置停下,“你死得最久,就从你开始吧!”

“从这六具尸体身长量,三具皆为四尺五六左右的身量,从骨骼重量及身长看,其中三具男尸,三具女尸不假。”

“而为何先说这一具呢,此具尸体最为独特,其他五具尸体都是新鲜的,唯独这一具,她死去多年。”苏青鸾顿了顿,提醒韩赟,“还记得那具沾染了生土的尸体吗,便是深埋地下深层土壤多年才会有的,况且她的身上有愈久的香气,后来我才恍然,那是胭脂放久了的味道。”

“而能愈久弥香的胭脂少之又少,这其中不得不提一种叫做胭脂泥的胭脂。”苏青鸾唇边喊着笑,但是目光挪到那具尸体上的时候,脸上的笑却掺着一丝可怜。

她看着那尸体,仿佛看着一个认识了许久的朋友道:“我们来假设一下,据此二十年前,当年的牡丹楼里来了一位花魁,名唤颜秋水,惯爱用这胭脂泥……”

“这怎么又扯到二十年前去了。”韩赟不满的嘟喃了一句。

苏青鸾闭上嘴巴,目光定定的看向韩赟去,一副我不说了,你行你上的模样。

韩赟也实在拿她没辙,“你说,你继续说,你爱说啥是个啥,说两百年前的也行。”

本官不插嘴了还不行吗?

你能破案,你能耐还不行吗?

苏青鸾白了他一眼,“还算你上道。”转过身不顾韩赟脸上是什么表情,迳自说道:“却说这二十年前,锦城的牡丹楼里来了位新花魁,名唤颜秋水。而如今国公府的国公,在当时还未继承爵位时,城里人遇见了也该当称一声玺爵爷。”

话题一引到国公府上,韩赟忽然就觉得不对劲了,原本脸上的不满忽然停住了,这下就连插话的心思都没了,一颗心提到了嗓门眼。

如同在幻境之中,颜秋水立于高台上那一舞惊鸿,苏青鸾当时注意到,她一边舞着一边在哭,当时她还以为颜秋水新丧子却还来赴宴,心中愁苦,原来,这一切中的冥冥安排,全部都在那场催眠的幻境中。

当年,国公玺青松还是玺爵爷的那会,名声未必有此时的玺扬阳好。

那年或狩猎,或走马于一农家跟前过,却见一农户女子婀娜窈窕,长得犹如土里明珠,即便蒙尘满垢也难以遮其风华,爵爷一时兴起,便叫人将这女子掳去了山林间糟蹋了。

末了,玺青松带人上马去,风风火火而来,又风风火火而去,身后有人问:“爵爷,那女的还在林子中哭呢,不须安置?”

“安置个屁,本爵爷丢了锭银给她。”

玺家祖上真是冒青烟了,出了个开国功臣,替高祖皇帝打下这一片江山,福荫玺家世世代代,于是乎玺家的爵爷骄奢淫逸,最惯这玩弄女人,青楼的千娇百媚吃腻了,便来这山野林间寻找野味。

殊不知,玺家有丹书铁券护身,哪怕杀人放火也没人敢定他的罪。

可对于一个清清白白的贫户女儿,半路被人掠去夺了清白,更要命的还是珠胎暗结,老实清白的人家哪里受得住这种侮辱,老爹一口气背过去再没醒来,屋里叔叔婶婶合计了一下,反正这女子失了清白,又长得这般姣好,干脆商量了个价钱卖进了青楼。

是以,牡丹楼中忽来的一个花魁,名叫颜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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