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天,银雪已经拿到了飞驰公司的offer,在大四只能算实习,而毕业了就可以正式转正了。由于飞驰公司在另一个区的中心,和学校离得太远,银雪打算搬出去住。
而芳菲吃嘛嘛不香,在图书馆学习着就老是走神,之前也有对某个男生有好感的时候,却没有现在的感受深刻、持续时间长、带来的影响强烈。她相信自己是喜欢上这个男生了。
但她不打算再次搭讪了,这样的地狱开局足以使她泄气。
对于银雪向芳菲发出的海底捞邀约,芳菲无心去吃,只和银雪说:“等你安顿好了,拿到实习工资了咱们再去吃吧。”
银雪一开始想住在自己的男朋友顾思雨家,顾思雨是她的第二任男朋友,平时很照顾她。她谈第一任男朋友还是大一,男生追的她,他们甜蜜得每天腻在一起,她眼里都是他,可是两个月后他却和她提分手了,理由是感觉没那么喜欢了。
这段感情让她懂了什么是爱情,懂了即使有爱情也会很快消散,她得出来的结论是爱情也无济于事。后来她花了一些时间疗伤,同时接受着不同追求者的示好,在挑选第二个男朋友的时候,她选择了同批三个追求者里条件最好的顾思雨:虽然不是本地人但爸爸妈妈给他在清徐市付首付买了房子,外表也还不错,和她同是乌南大学的,比她大两岁有稳定的工作,对她好。
平日里,顾思雨的工资还完房贷,剩下的钱还付着银雪的餐食费,偶尔也会给银雪送些口红之类的小礼物。银雪说要去他家住他欣然同意。
银雪刚刚进到顾思雨的家里,只觉得有些小,比宿舍大不了多少,还旧,二手房,饶是这样,还是花了一百多万的首付呢。银雪心里暗自想:这也太小太破了吧,还没我老家的房子好呢,但又觉得住在这里确实可以每天省掉一个多小时的通勤时间,也就没多言语,将就住下了。
住下以后,她正式入职了。当初面试她的面试官,也是她的直属上司原来叫John,和她介绍了更高一级的上司和同部门的同事,介绍了她马上要做的工作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性,说了公司文化:“效率为先”
John和她说:“公司是上市公司,会受到各方监管,推崇效率,不比学校自由散漫,这就要求我们工作中只想着怎么把事情快速地做好,而不要谈生活。你确实长得还可以,可是你刚刚也看到了,同事们大多都颜值不错,所以你接下要认真学习、认真做事了呀。”
银雪听了John说的话,忙点头:“没问题,自然要的。”
她刚刚看了一圈同事们,确实有很多样貌不输她,而她也终于知道那些路上看到的背着奢侈品包包的人都在做什么工作了。她们把自己的电脑从LV、Gucci、Dior还有一些她叫不出名字的品牌里拿出来,包包随手一放就开始工作。
他们不光好看,工作能力强,还有钱。银雪暗自思量,想到自己面试时的初生牛犊不怕虎,便有些害臊。
银雪像一个海绵一样迅速吸收着学习、了解着这所庞大的公司,它是业内头部是有原因的,制度完善、公司文化明确、员工都是人中龙凤,聪明踏实。
她想到了她的未来也会像这些员工们一样,有些开心。
她知道同事间最忌讳成为朋友,就只是做着自己的工作。实习生的工作总是那些最简单琐碎的,有些累,也常要加班,但她年轻,扛得住。
第二周,John便开始带她去咖啡厅,和他们部门负责项目的对接人进行谈判,关于项目资源倾斜、具体合作方法等等,银雪看着John和他们谈笑风生,讲着那些她不算懂的互联网黑话,一杯杯咖啡喝下去,项目的细节也一个个落地。她感到John很厉害。
银雪在顾思雨家住了两周,当初顾思雨的一居室已经充满了她的物品,显得更为狭小。她和顾思雨每天早上和晚上都能见到而且共处一室很久很久,她们能看到对方不着装饰时的样子、困倦的样子,长时间的接触让他们之间的交流变少了,顾思雨的爱意仿佛也被稀释了,他们好像成为了舍友而非情人。
“你怎么不做饭啊?”晚上,顾思雨突然问她。
“啊?我为什么要做饭啊?”银雪很惊讶,顾思雨的口气是真的疑惑,而做饭好像就是她天经地义要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