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盛王国,彩云镀。
和煦的阳光轻轻的洒落,春日的微风拂过如同面纱一般轻柔,令人感觉十分愉悦。
阳光下成片成片的星织草地连绵起伏,五彩斑斓的颜色点缀着这片美丽的故土,丁蒙踏着柔软的乡间小路在步行,星织草的香气令他沉醉,因为这里才是他的故乡。
圣蝶就在他的旁边飞舞,他已经进入了最后一扇星际时空之门,回到阔别已久的大盛王朝。
“如果按照你所处的极限时间点计算,你担任圣殿之主只有一百年的时间了,你不觉得太短了吗?”圣蝶提醒他。
丁蒙道:“我并不觉得短啊。”
圣蝶悠然道:“历届圣主都至少存在了上亿年的时间,可是你却选择了短短的几十年。”
丁蒙目光落向一处堆满碎石的山坳,目光显得有些出神:“多年前就是在那个山坳里,有个女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那一年她才十三岁,她的生命是那么的短暂,却让我这个圣殿之主铭记了一生。”
小女孩和护民官在冰天雪地中护送一群孩子,他们的存在微不足道、他们的故事也无人知晓、可是他们的精神却永世长存。
圣蝶绕着丁蒙飞舞了一圈,然后发出了笑声:“生命的意义在于,它有没有曾经发出过光彩,而不在于你能活多长的时间?”
丁蒙微笑:“你明白就好!”
“好了,我不打搅你了,我先回圣殿了,你慢慢溜达,这段旅途还挺长,步行过去恐怕要花点时间。”说完它扇动几下翅膀,身形立即消失。
丁蒙沿着山路慢慢前行,午后的阳光正浓,已让人感觉有些闷热,恰好前面有几户人家,其中一户居然还是一间小小的饭铺。
小饭铺里充满了猪油炒菜的香气、割草农户身上的汗臭,以及劣酒辣椒大葱大蒜混合成的一种难以形容的奇怪味道,在这种午后的天气闻到这种味道,换个人来简直会被熏晕过去,但丁蒙却喜欢这种味道,因为这才是真正的人间烟火,或许他更喜欢的是这家小铺子。
因为他已经看到了,很多穿着破旧、腰别镰刀的农户正说说笑笑、开开心心的进入饭铺,他们辛勤的割了一个上午的星织草,这会正是需要进食的时候,这小饭铺简直就是为他们量身打造的。
丁蒙忽然很好奇这间饭铺的主人,他一定是个为这些农户吃喝操心的老板。
饭铺不大,一共就两层楼,一层就是大厅,厅外还搭了几个棚户,都是供人吃饭的地方。
丁蒙一进门,立即就有个皮肤黝黑的农家姑娘迎了上来:“兄弟面生啊,快快请进。”
农家姑娘的穿戴显然也很破旧,但却洗得很干净,她笑得很大方,整个人看起来既朴实又热情,可丁蒙的眼眶却一下子湿润了,这个在小饭铺当店小二的姑娘,正是他的大姐丁文赫。
丁文赫显然不认识丁蒙,但却十分友好:“兄弟这是从很远的地方过来的吧,是不是赶了一上午的路?瞧你这累的,脸都花了,先坐下喝点茶吧,来个清油白肉炒饭怎么样?又便宜又可口?”
她显然把丁蒙当作了那种远道而来的贫穷少年,而丁蒙却只能哽着喉咙点头:“好!”
丁文赫立即扭头大喊:“巧姐,一个白肉炒饭,多肉多饭。”
里面的厨房传来了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好勒!”
招呼完丁蒙,丁文赫很快就忙碌去了,因为不断有农户进来买饭,看得出丁文赫依旧很勤快、很认真,她本身就属于吃苦耐劳的那类人。
热腾腾的炒饭很快也端了上来,这完全就是一个小盆,足够下苦力的人们吃饱了。
丁蒙拿起勺子,一口口的咀嚼着,这炒饭的滋味就是这一路行来的酸甜苦辣,滋味未必见得有多好,却足够回味一生了。
吃得一半门口又响起了一个闷雷般的声音:“文赫,文赫,我来了,快快快,我饿了,先上壶酒,再来盘白面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