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一行人去学校,上地铁去了。
“这学校,除了洛书瑶没人能在颜值上,打败叶兴涵吧。”
走进教室之前,单友花回头看了一眼叶兴云离去的背影,朝阳之下,绝美。
“五五开吧。”
习容说道。
洛书瑶,他们西洋乐器的钢琴之王,无论是身材,还是琴艺都是绝美。
.
地铁上。
“社长,我感觉你被认出来了呢。”
卢可儿靠着叶兴云,在叶兴云悄悄的说道,同时目光示意地铁其他方向。
“自信点,把‘感觉’去掉。”
叶兴云有些无语道。
因为,在地铁上,有不少人都拿出了手机,给他拍照了,他这一身汉服,实在是太好认了。
就这么两身,换过去,换过来,都成标志性的衣服了。
叶兴云有些无语,他觉得是自己衣服太少了的原因,下次还是得去谭姗那个公寓,找找好的衣服。
也相对换一换。
当然,大部分女式衣服都是不可能的,她只穿大的,厚的,比如汉服。
幸运的是,谭姗衣服太多了,当初叶兴云去的时候看见了好几套汉服。
就在叶兴云想着这个问题的时候,突然有一个小女孩凑了上来,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笑起来很甜,还背着一个书包,吖吖道:“姐姐,姐姐,你还记得我么?我是上次那个妹妹,你还给我签名了呢。”
她从书包之中拿起了一个笔记本,一个极为少女的粉色笔记本,上面还有三个大字‘叶兴涵’。
前一次叶兴云签的。
“记得。”
叶兴云点头,摸了摸这个小丫头的头:“你这么可爱的小妹妹,我怎么会记不得呢。”
上一次叶兴云回去的时候,给这个小妹妹签的。
“姐姐,我叫琦琦,我已经让我妈妈报了古筝班了,以后我也是可以和姐姐一样,学民乐了。我听了好几遍姐姐的民乐,真的好好听。”
这个小丫头可爱的说道。
叶兴云摸着她的头道:“学民乐是好事,但是千万不要忘了好好读书哦。”
民乐是业余爱好,读书才是正道。
不能舍本逐末。
“嗯嗯,我会好好读书的。”
小丫头高兴的点头。
叶兴云,恐怕是她最喜欢的歌手了。
有些时候,歌手也是会传递正能量的,比如叶兴涵,她便是守住民乐的一面旗帜。
她会扛起这面旗帜的。
之后,小丫头下去了,下去的时候高高兴兴的,让叶兴云看的笑了,他当初决定穿上女装,弹奏民乐,不就是为了这个效果呢。
民乐本来就不应该落寞。
“走了。”
叶兴云带着她们上去了,去到了公司准备上去的时候,叶兴云侧头了一眼,发现在对面那个早餐店,又看见了徐松了。
得。
这货每天都会在这吃早饭啊。
叶兴云心中有一种预感,早晚有一天,这货会拉着他的真身在那个位置吃早饭。
不过,身后这群人是吃了早饭的。
叶兴云专门叮嘱了的。
他可请不起那么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