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温伯明也附和道:“太祖祖制,各级官员都有审查冤情的职责。正好汤大人、牛大人,还有萧兄也在这里。你们也是朝廷命官,也有替百姓申冤的职责。既然桑大人不便升堂审案,那就请三位大人审理好此案好了。这里是桑大人的衙门,三位大人自然不方便鸠占鹊巢,那就不如换一个地方,或者效仿当年王文正公,当街审案都是可以的。”
温伯明的话给萧文明提了个好主意。
既然现在我没法把你桑淳元拉下水,那么就当着金陵城所有百姓的面来审理此案,让全城百姓把你拖下水。就算你水性再好,恐怕也要被大水淹死了吧!
这就是“水能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
桑淳元一听这话就更加着急了。
以他对自己这个儿子的了解,十有八九是真的犯了事儿的,如果交给萧文明来审理此案,就是秉公审判也能治他个不小的罪过。
如果稍有偏私,再加上些刑讯逼供的手段,什么杀人越货、什么谋反作乱的罪名都往他身上扣,把桑忠昌这小子问成死罪都是很有可能的。
而要是自己的儿子真的被问成了死罪,那桑淳元本人治家无方的恶名肯定是戴上了,搞不好还会被自己的儿子株连,同样被治罪受罚,这样的话,自己的仕途不但走向了终结,或许就连人生都要画上句点了……
因此只有先把案件的审判权捏在自己的手里,或许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并且其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关节。
那就是大齐朝审理案件是有回避制度的,既然一方当事人是自己那个蠢猪式的儿子桑忠昌,那桑淳元是不能够审理此案的,他想帮忙也帮忙不上。那就只有以仓促审理冤案、暂时无法查证案犯的身份这一条理由,或许才能糊弄过去。
因此事到如今,桑淳元也只能接受此案了。
于是桑淳元改了一副嘴脸:“罢了!本官并非不想受理此案,只因现在人多嘴杂,审案颇有不便。既然萧千户要本官立即审理此案,那审案也有审案的规矩,你手下这二三十个兵丁,就请立即退出公堂,这样乱乱哄哄的,成何体统?”
萧文明手下的萧家军令行禁止,怎么可能乱乱哄哄呢?
只不过,这么一大群同自己对着干的极具战斗力的兵丁站在面前,也足够桑淳元看着心烦的了。他心里一烦,自然看什么东西都是乱乱哄哄的,这也是人之常情。
萧文明总算是把桑淳元给说服了——或者说是迫使桑淳元臣服了——既然他答应审理孙佩兰的冤案,那桑淳元就算是一只脚踩进了萧文明已经布好的陷阱之中,至于那三十个萧家军的子弟兵,也可暂时退出大堂。
这是萧文明对桑淳元的一点让步。
小不忍则乱大谋。
可不能因为这些细枝末节的小事,又让桑淳元反悔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