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旨意萧文明的确是没有收到过,但是皇帝有这样的想法,萧文明却是知道的。
要不是急着要赚钱,皇帝也不会放开一条口子,让萧文明以区区一个屯田所千户的名义,同倭寇通商做生意。
并且皇帝陛下的这道旨意也十分合理,大齐朝的农民有够苦的了,再从他们头上刮油水,未免太残忍了。一样要收钱,真还不如从地主富商口袋里拿钱,他们的日子过得富的流油,是该拿点钱出来了!
但问题在于,天下所有的商人都应该收钱,可偏偏萧文明这里是不应该收钱的。
因为萧文明这边皇帝已经下了特旨,要萧文明交出每年利润的三分之一给朝廷,这笔钱虽然没有税收的名义,却是实质上的税收,并且是免除了道、州、县层层渠道的克扣,直接送到朝廷中枢去的,要比其他所谓的赋税,效率高的多。
萧文明已经交了这笔钱,还要再从他头上额外收税,那就存在一个重复收税的问题,显然是不合理的。
然而萧文明这里固然有皇帝的旨意,韩天也有皇帝的旨意,两道旨意有所矛盾,又应当如何取舍?
这就牵涉到一个复杂的法律性问题了,萧文明对这个问题没有研究,便也不能理直气壮的发脾气,只能先打打感情牌。
于是他施展出自己拙劣的演技,摆对一脸苦相地对韩天说道:“你既然是虞山县的军官,那也跟我一样,是苏州知府的属下。现在的知府汤光耀汤大人同我关系不错。你看能不能这样,你先通融通融、放我一马,上头问起来,我自然会同汤大人去讲,怎么样?”
这话说的已经很客气了。
然而韩天这里依旧不肯松口,并且还告诉了萧文明一个异常重大的信息:“不敢瞒萧大人,这命令不是知府汤大人下达的,而是江南道的主管,桑大人直接下达过来的。并且桑大人还说明了收上来的钱,要直接运到江南道金陵城里去,不能由苏州府代为转交……”
韩天口中的这个江南道主管桑大人,也是萧文明的老熟人了:就是原先靠着萧文明送给他的军功,这才官升一级的原苏州知府桑淳元。
按照大齐朝官场里的规矩,一个读书人,二十来岁的时候考到科举前十名,先在翰林院里爬几年格子,看得上眼的,可以在六部里谋个差事,看不上眼的,就派到地方上去做外官。
分到地方上的,混到知府任上退休致仕,十有八九是板上钉钉的——只要没有犯什么大的错误,又或者是自己倒霉活不过几天就死了,否则朝廷这点名器还是肯给的。
然而知府是一回事,知府往上就是另一回事了。
想要在四品知府的官职上再高升一步,那就不仅要看个人的能力、看人缘,还要看机缘巧合是不是到位。
而一旦当上一道的主管,那就是开衙建府、起居八座,称得上是大齐朝里屈指可数的封疆大吏了!就连朝廷中枢里商量的国家大事,他也有置喙两句的资格。在本道一级里,更是说一不二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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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也有“总宪”大人的称呼:总领宪纲嘛!
而桑淳元此人的性格,萧文明是了解的。
此人性格高傲,并且极讲派头和“规矩”,当一个苏州知府的时候,就能把县令汤光耀骂得跟孙子似的。
就是这么一号人,谁要是在他面前破了朝廷的规矩,那就跟杀了他亲爹似的,非得跟你玩命不可,至于礼贤下士、体贴下情,更是和他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