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自小孤僻自闭,女扮男装,从不与旁人接触,没有朋友,在学校里经常躲在最不起眼的角落里,存在感为零。
以至于,这张脸漂亮的脸,总是被人忽视。
毕竟,她扮演的是男生,秦南笙。
翻开衣袖,胳膊上那青一块紫一块的淤伤,触目惊心。
细闻,身上还有一股鱼腥味。
九世穿越,没有比这一世更惨!
天杀的!
就连大神内心似是遭受了一丢丢小谴责,良心发现的送上安慰:“殿下,这一世的秦南笙虽是个短命的小可怜,惨是惨了点,可是,只要您略加改造,炮灰逆袭大女主,是早晚的事。”
秦掌珠扯了扯唇角:“能不能活过三集,再说吧!”
大神高亢甜亮的嗓门响起:“我命由我不由天,小炮灰,加油喔!”
秦掌珠:“......”
无声的回了俩字:煞笔。
“死小子!你磨磨蹭蹭干什么?还不快卖鱼去!”
一道雄厚的老烟嗓传来。
下一刻,门被踢开。
一个脸上涂抹的跟年画似的中年妇人,手里攥着一个鸡毛掸子冲进来,劈头盖脸就朝她身上抽:“小畜生!天天钻在屋里,不是吃就是睡,养头猪都比你值钱!”
她是秦南笙的舅母~常春芳
一个嚣张跋扈的母夜叉。
秦掌珠感知不到疼痛,拧眉,瞅着胳膊上生生被抽出的几道血痕,憋了几天的火正愁没处撒,当即一脚就踹了出去。
砰!
妇人像只球似的飞起,撞到天花板上,又弹回来,重重的跌到地板上。
她抬脚,踩着女人的脸,唇角裂出一缕邪狞的笑,“贱人!再敢动我一下,就取了你这条贱命!”
常春芳连嚎的机会都没有,翻了白眼。
大神狂汗。
照这祖宗这么干,不出三集,这些虾米配角都被她一个个整死了。
咕噜!
秦掌珠揉揉干瘪的肚子,下楼觅食。
此时,正值早上,小街都是随处可见的早点小摊,叫卖声此起彼伏。
站在热气腾腾的包子铺,她没出息的咽了一口唾沫。
摸了摸比脸还干净的口袋。
日!
毛都没有!
堂堂女殿下居然混得连包子都吃不起!
哦,忘了,她现在的人设是穷学生。
一个被遗忘在犄角旮旯,戏少死得快的小炮灰。
“笙儿。”一道沙哑的唤声传来。
循声望去,一个推着三轮车的中年男人,正朝她招手,笑的一脸憨厚。
秦南笙的舅舅宋大愚。
典型的妻管严,是个在家吃饭都不配上桌子,蹲墙角扒饭的窝囊废。
打从秦南笙进家门那天起,常春芳就横挑眉毛竖挑眼,不仅拿他当杂役使唤,动辄打骂,偶尔不痛快,还不给饭吃。
宋大愚看在眼里,连屁都不敢放!
就连现在给吃的也是偷偷摸摸的。
瞅着宋大愚递到眼前的包子,秦掌珠扛不住饿,走上前,接过包子,下一瞬,就被他身后三轮车上堆的一大箱鱼虾,熏的反胃。
她的嗅觉比动物还灵敏数百倍,这样刺鼻的腥味,无疑是一种折磨。
尤其是,看到宋大愚黑黢黢的手,指甲缝里的油渍时,手里的包子突然不香了,连吃的欲望也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