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的颁布,按理来说,在颁布、宣传和执行后,童养媳这个词也就应该成为了历史了,童养媳也就应该得到彻底的解放和自由了,从此就不会再有重男轻女和性别的歧视了。
然而,在此时,新的思想观念与旧的陈规陋习在一定的时间内却还在发生着激烈的碰撞和胶着的挣扎及争斗……
至1951年时,当地的人们家家户户都分到了土地了,此时的人们便都把全部精力投入到了自家田地的生产中去了。
而婚姻乃是属青年群体的现象和个人问题,并不是每个家庭都会去关注,另外,在当地,《婚姻法》更多的还是要靠当事人自觉地去遵照执行,长辈若不是特别严重的去干涉婚姻自由,当事人若没有向上级主管投诉举报,那上级主管部门也就未必会面面俱到的来进行行政干涉。
在龙头镇,它还是一个比较封闭落后的山区,人们的思想观念还比较陈旧,青年人也还比较循规蹈矩,因此,陈规陋习一时也就难于改变。
因而,在这个新旧交替的年代,当地就发生了一件令人十分惋惜而又令人痛心的人间悲剧!
这件人间的悲剧就发生在了潘家村杨翠桃的身上……
在1952年的春夏之交的时候,按国家的统一部署,当地也开展了扫盲学习运动了。
在潘家村,参加扫盲学习的多是女人,尤其是以年轻的女人居多,因为,在当地的旧的礼教和观念下,她们从来都不可能有学习文化的机会,她们的社会地位从来都很低下,这次的扫盲学习运动,她们绝对是被解放者和受益者,因此,她们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都特别高。
曾淑萍、陈慧芳和杨翠桃毫不例外的就在这扫盲学习的人群里。
时年,人们在白天都要种地耕田生产,这扫盲学习几乎都是在晚上进行,所以,当地人便把它称为“扫盲夜校”。
当时,由于受授课老师数量和人员的限制,各村便必须按一四七、或二五八、或三六九的日子轮流开课,所以,上课学习的机会那是十分的珍贵和难得的。
因此,在每到授课的晚上,人们便都会早早地收工,并草草地解决晚饭,然后在晚上七点钟左右,人们便会手抓着照明的煤油灯和板凳,从各自的家里陆陆续续地到祠堂里集中学习识字,一直到晚上的九点多、十点钟时才结束。
当时,人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那可谓是史无前例的。
扫盲学习的课程也主要是语文识字和算术。
在潘家村,授课的老师是从龙头中学抽调的年轻的语文老师丁建文和四十多岁的数学老师董泽标,对于农村的这些成年文盲,两位老师都在费尽心机地自编教材、在深入浅出的教人识字和计数。
比较特别的是语文老师丁建文,他刚毕业于省城某师范专科学校,他的老家也是在梅州的山区农村里,他教人识字时会从身体、人名、地名、农具、五谷、六畜、瓜果等等,从这些看得见、摸得着、而且是人们喜闻乐见的东西入手,来深入浅出地教人们识字写字记字,同时,他在讲课时的神情和语言也都是特别的风趣和生动,有时也十分的幽默,可谓是声情并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