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第一天(1 / 3)

我们牵着手在商场里晃荡来晃荡去。

我低头偷偷望了一眼被牵着的手,忽然开始琢磨起这俩伴随我多年的好伙伴来。

我这手蛮有意思的,非得跟人家比例长得不一样,她有她们自己的想法,我根本控制不了她们的长势。

别的小女孩个子小,脸小,手小,看起来是粉粉糯糯的一个小家伙,特别可爱;而我,个子不小,肩膀还有点宽,明显的壮汉体型,金刚芭比,然而,重点是我的手手特别小!小的可怜!

记得以前我外婆老喜欢拿我细细小小的手跟我开玩笑:“娃,你的手有没有我们家大公鸡的鸡爪大呀!”

我:(苦笑脸)“没有,要不我把手摘下来当鸡爪卤卤给您下酒?”

外婆:“别了,开玩笑的,我嫌弃。”

我:(沧桑脸)〒_〒

快一米七的身高,手长就十五厘米,这怎么看怎么不像是跟身体一套的呀!活像是把某高积木的小爪安在了芭比靓女的手腕子上!

是不是女娲造人的时候,一个没注意拿错了配件?这女娲不行啊,眼神不好,万一下次给我拿错了关键位置怎么办!

女娲:不好意思,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欢迎下辈子光临女娲造人铺。

某宝:~(tロt)σ放学别走!

我们再来反观小井的手,那个指节分明呐,不错不错!那个手指和手掌比例匀称呐,不错不错!那个手指修长呐,不错不错!再合在一起,非常不错!哟西!你滴,简直是大()大()滴不错!

【不好意思,跟小井在一起待久了,说话逐渐有了太君味儿。

ps:小井不是太君国的,只是他抗太君神剧看多了,老喜欢学人家太君讲话,最后导致我也开始学太君讲话】

虽然他的手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完美,但是麦色的肌肤、粗糙的指腹以及手掌上的茧,无一不显得格外真实可感、贴近生活。

小井不是生活在书里或者剧里的男主,所以他的手自然也不会白皙柔嫩。相反,他就生活在我的身边,做个简简单单的打工人,日日夜夜上班忙碌,辛勤工作,为了家庭和喜欢的女孩努力攒钱。

我以前是个手控,喜欢白嫩细长的手,我觉得,他们理所应当放在钢琴边,放在书页上,阳光透过树叶洒在手指上,斑驳的树影伴着微风摇曳,手指散发着莹润柔和的光芒,那是我理想中完美的手。

但是后来,我发现,不完美的手也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灵魂,他们是主人生于这个平凡庸碌的现实的印证,同时,他们也见证了其主人的汗水与辛劳,看着主人们从幼稚到成熟,从单纯到世故等等一系列本质的转变。

我晃了晃神,小井卖命工作的样子似乎在我眼前挥之不去。对于那些富贵子弟们一点阳春水都不沾的白嫩的手,我也许会细细装裱,配以干净澄澈的背景好好收藏。而那些饱含生活经历的沧桑的手,此时,正被我牢牢地攥紧。

可能是我盯着手盯太久了,手指不自觉的动了两下,小井察觉到我的动作,也有所反应,他捏了捏我的指节,将我的手握得更紧了,我顿时老脸一红,赶忙把手抽出来。

“怎么啦?”

“没,没事。”我心虚地咳嗽两声,“嗓子有点不舒服。”

“怎么回事,要不要去买点润喉糖?”小井赶忙凑过来摸摸额头,测测脖子温度,“嗓子疼吗?还有没有不舒服的?”

我一时间有点不知所措,尴尬得脚趾差点抠出三室一厅的芭比梦想豪宅,没想到我就咳两下,这孩子比我还着急。

“没事没事!”我摇摇手,“别担心。”

小井按住我打摆似的手,顺势伸手指向楼下,“我之前在楼下看见有药店,去看看吗?”

“不用不用,没那么夸张!”

“好吧。”

我拽着他继续往前走,边晃悠边四处张望,对着路过的各种店随心打探。

“有没有想要的,我给你买。”小井开口问道。

最新小说: 十里芳菲 惊悚游戏:女诡怎么都是我前女友 开局得到九本天书罗天 大明:弃婴开局,老朱求我当皇帝 杏山仙寨 终极:这个时空我守定了! 我自九天来 天行剑祖 修仙从养蛇开始 疯魔成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