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我是主角?
王富贵突然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守卫军的军营里各种各样的人都有,其中就有一个家里是说书世家的人,这人从小被爹妈耳濡目染,也听了不少故事。
军营里面闲得慌的时候,这个人就重操旧业,给大家说书。
众人听到书里面的主角每每遇到危险,却又因为各种境遇逢凶化吉的时候,都会大声叫好。
不过除了大声叫好的同时,听书的人也都或多或少会带着一些憧憬。
自己要是也是书里那样的主角该多好。
值钱宝贝是自己的,绝世武功是自己的,漂亮美女也是自己的!
王富贵回过神来,上前敲死了兔子,转头对衡恒道:“哈哈哈哈哈……准备生火,架他奶奶的锅!”
“诶,好!”衡恒看到兔子,乐的鼻涕泡都要出来了。
反手就从背上取下了陈小风的锅!
现在衡恒越来越觉得,原来背黑锅的好处这么多!
怪不得班长有事没事都爱一直背着锅,班长真是有先见之明啊。
班长,永远的神!
爱抽烟的孔先生从来不缺生活的手段,用陈小风跟孔先生开玩笑的话说,让孔先生几天不抽烟,然后将他丢到一个只有烟没有火的房间里,孔先生能直接双手搓出火星子来!
生火,铲雪,煮沸水。
等到铁锅里的水烧开,王富贵就将已经提前已经剖开的兔子的心啊,肝啊等内脏通通丢了进去。
肠子里面都是屎,没法处理,只能暂时丢在一边。
最后又直接将剖开的兔子丢进了下面的火堆,兔毛立马就开始“滋滋滋”的燃烧。
“早知道就不把班长的家当丢了,他的包裹里面还有调味料呢。”衡恒一脸懊恼。
那天晚上,陈小风跑出去后再也没回来,不久后王富贵就神色慌张的来了,带上两人就是一阵不要命的跑。
为了便于逃跑,陈小风的大部分家当都被丢了,包括塞在里面的钱和很多七零八碎的东西。
“这鬼地方,有的吃都不错了,你还敢挑食,你还想要调味料?”听了衡恒的话,王富贵倒是毫不客气地鄙视了衡恒一眼。
衡恒不好意思嘿嘿地一笑,扣扣头。
“差不多了。”
王富贵捞出内脏放在了提前准备好的大块枯树皮上。
最先给孔先生,然后给衡恒,最后给阿巴。
“烤兔子看起来好好吃的样子诶……”衡恒看着清淡的清水煮内脏,他更倾向吃烧兔子。
孔先生瞪了衡恒一眼,对他道:“很多肉食动物捕猎,杀死猎物之后都是先吃内脏,知道为什么吗?”
衡恒摇头表示不知。
“因为内脏里面很少有病毒和细菌,而且内脏蛋白质丰富,营养价值十分高,吃内脏获得的能量也是肉的很多倍。”
王富贵首次用意外的目光看向孔先生。
因为他并没有想那么多,以前他只是偶然听一个猎人提起过,一个人在野外如果要进食,首选就是内脏!
至于是为什么,王富贵并不知道。
虽然现在他知道了,但却无比震惊!
因为说到底,孔先生不过一个教书的穷酸书生,甚至都很少走出西风道的人,竟然对这些东西这么了解!
孔先生似乎是感觉到了王富贵眼里求知的**,就扭头对王富贵道:“这就是读书学习的好处。”
王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