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你看这样行吗?”
摄影棚内,热芭熟练的用贝斯弹完曲子,大眼睛望着大朋。
好不容易拿到一个女主角,怎么可能放弃,在这部戏中她叫丁建国,是一个为爱所伤的少女,喝着打酒,喜欢音乐。
为了更好的演艺角色,对乐器不怎么精通的她找了老师,半个多月时间,从一窍不通到现在已经能完整的弹完一首曲。
“不错。”嘴里咬着棒棒糖的大朋鼓掌。
一开始林寻跟他打招呼,让热芭过来,他还有点不情愿。
这可是他的翻身之作,容不得失败,他单独请的几个演员都是实力派,就算是岳云朋,人家也自带喜剧效果。
除了走林寻后门的热芭。
一个流量小花,演演仙侠小仙女,偶像女主不好吗?跑过来凑什么热闹啊。
但是老板亲自塞人,不好拒绝,说到底他也是打工的。
对丁建国这个角色,乐器上他其实没什么要求,拍摄手的部分时用手替就行了。
没想到热芭让他把电影中要弹的曲子发过去,一个月时间,就已经学会了。
“从专业角度来说还是有点瑕疵,不过问题不大,我们是后期配乐,手上动作有模有样就行,辛苦了。”
别看大朋有点吊儿郎当,大学的时候也是文艺男,组过乐队的,最喜欢的就是beyond。
“作为演员,这都是应该的。”得到肯定,热芭心里窃喜,表面波澜不惊。
一开始她想的也是用手替,不过听说剧组饰演键盘手的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每天被大朋逼着练习,饰演鼓手的男三号是专业鼓手时,她还是怂了。
主演阵容里全都懂音乐,不懂的也在学,就她用手替,有点丢脸。
“啪啪啪!”
大朋拍手,大声道:“那我们开始吧,今天先拍前两场看看,大家化妆。”
开机第一天,演员未必进入状态,大家相互不熟,需要磨合时间,这会儿拍一点,完全是图个吉利。
一个小时后,热芭下半身小白鞋,牛仔短裤,上半身无袖宽松T恤,扎着丸子头出场。
美不过三秒,她就原地跺脚,往手掌心哈气。
“导演,可以开始了吗?”
天气入秋,这边又是大北方最冷的地方,她腿上鸡皮疙瘩都出来了。
“马上,马上。”瞅了白皙的长腿两眼,大朋招呼摄影组开工。
果然,还是林寻懂观众。
喜剧片加个美女就是不一样。
就凭这个形象就能吸引一波正人君子进电影院。
“第三十二场,第五镜,开始!”
场务打板,电影正式开拍。
这一场,拍的是大朋饰演的经纪人组建乐队,只有几个人来面试。
自我介绍时,热芭的一条腿上打着石膏,手上拿着啤酒瓶在喝酒。
“丁建国,贝斯手!”
察觉到经纪人的目光在自己暴露在空气中的浑圆长腿上,丁建国灌了一口真啤酒。
“摸摸?又长又白又细。”
饶是早就把台词记得滚瓜烂熟,背过无数遍,热芭还是心里发窘,这哪个lsp编剧整的词?
“咕噜!”眼睛都看直了,大朋咽了口唾沫,慌忙推了推眼镜,“改日吧,下一个。”
“好,咔!二号机位准备再拍一次!”
第一个镜头就这么过了,剩下的就是来回拍,选出不同角度,效果最好的那个。
“编剧谁啊,挺会玩。”男二号乔山笑嘻嘻问道。
他和大朋很早认识,是屌丝男士里的常驻演员,这次拍缝纫机乐队,大朋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
怕林寻不答应,还早早替他要了角色。
没想到林寻说让他自己做决定。
见几双眼睛盯过来,大朋干咳一声后道:“还能有谁,林寻呗!别用这个眼神看我,真是他,我半点都没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