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爸爸拍了拍沈妈妈的肩膀,挑了挑眉,一切尽在不言中。
沈妈妈哼了一声,一把将信纸拍在沈爸爸掌心,“交给你了,好好买去!”
-----------
小面包平稳地行驶在去往文兴镇的路上。
司机许二娃是个年轻人,弄的几张盗版磁带里还都是些当下流行的歌,所谓的初代神曲们。
丁香花飘扬,老鼠爱上了大米,披着羊皮的狼对两只蝴蝶唱着,别说我的眼泪你无所谓。
就在这些充满着时代气息的歌曲轮转中,车子一路前行,风景渐渐变幻。
越来越偏僻,穿过的镇子也越来越破旧。
许大勇和杨兴的心都慢慢沉了下去。
对他们而言,最好的去处自然是留在城里,什么都好。
实在是留不住,非要去乡镇,那也最好是那种教学质量好的,能出成绩,就好早点调回城里。
像文兴镇这种又偏僻,生源又不好,教学质量也不高的破地方,他们是绝对不想来的,甚至当初实习宁愿跟别人去其他地方打挤,也没选这儿。
可他们二人打死也想不到,就在这辆车上,竟然坐着一个主动放弃了都市繁华,抛下了一个几乎确定的大好前程,主动跑来文兴镇受罪的。
姜至默默地看着窗外,心神宁静。
自打当年离开,他便未曾回来过,此刻从窗外闪过的,是十多年间只存在于回忆中的景致。
回忆是有滤镜的,过去的寡淡乏味,似乎都经过了美图秀秀,变得安宁祥和。
那些困顿和不堪,在回忆的月光下也显得楚楚动人。
直到亲身重回,他才明白自己面临的局面有多么困难。
但是无妨,他拥有着如此惊人的优势,总是能带来些改变的。
姜至轻轻捏了捏拳头,我来鹅城,只办三件事,公平......
咳咳,串台了。
他走这一遭,就办三件事,挣钱布局让自己过一个美妙的人生、让那帮本有机会走出乡村的孩子真的能够走出去,让这个虽然破败但他生活过十年的地方能够有所改变。
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但道阻且长,行则姜至。
他叫这个名字,就注定了,得做一番大事,才对得起来重走这一遭。
看着姜至神思不属的样子,许大勇和杨兴悄然对视一眼,心中都猜测姜至肯定心中满是落差。
他的同学都在那些高大上的地方上班,只有他被发配到这样一个穷乡僻壤。
这么一想,原本心里很不爽的二人,顿时觉得自己也没那么惨了。
人总是这样,只要能在身边找到比自己还惨的,便往往能觉得日子还能过。
许二娃并不知道此刻车上三人脑海中的那些奇奇怪怪的念头,他只是哼着【那夜我喝醉了拉着你的手,胡乱地说话】,驾驶着小面包,缓缓接近了文兴镇的镇口。
几栋毫无美感的老旧水泥楼房挂着齐腰的白漆,闯入了众人的眼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