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重要的信息,回一笑怎么可能听过就忘呢?
那简直是对她能背下整本生物书(包括标点符号)的记忆力的侮辱。
好样的啊!回艺女士!
那么大的官司,委托人和律师,总不可能不见面,或者只见面一次两次吧?
每个五载也有个三年吧?
现在这算什么?
这难道不是她的亲爹和她的亲妈,早就已经背着她暗度款曲外加共度陈仓的实锤了吗?
这俩装不认识,装得是不是有点太像了?
这种毫无真诚可言的老母亲,真的是不要也罢!
就这样,回一笑进一步坚定了,要和回艺女士,保持非母女关系的信念。
至于同样罪无可恕的老父亲,基于现在在法律上,还不存在任何关系。
看在那双无与伦比、独步天下、足以傲视群雄的手的份上,就暂时先放他一马。
怎么都得先确定了亲子关系,才能考虑,后续要不要断绝。
只要一天没有确定,亲亲爸比就只能是让笑笑子魂牵梦萦的那个人。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唱的就是这么个不公平的道理。
这么多年,一直就想着在娱乐圈找爸爸,怎么就没有想过到律师圈去转一圈呢?
哪个圈不是个圆啊?
还是得怪爸爸的爸爸为什么给爸爸去个名字叫明星。
所以说,惯性思维,有时候真是一个害人的东西。
从现在开始,笑笑子就是全新的自己了。
从现在开始,她就是有爹疼、有娘爱的孩子了。
等会儿!
娘?
已经断绝了关系的某位女士,哪能配得上这个良和女的组合?
以后啊,笑笑只要有爹疼就行了。
爹啊,你的手手能不能借笑笑近距离观摩一下下啊?
爹啊,你说你的手到底是怎么长才长得这么还看哒?
哎,怎么会有这样的疑问呢?
问就是——也不看看是谁家的爸爸呀!
一想到这儿,回一笑就心生喜悦。
骑着小绿来的这一趟,来得可真是太值了。
明大律师就是就是笑笑子亲亲爸比这件事情,确凿程度,已经从上升到99.9……9%。
无限循环好吗!
这要还不是她的亲爹,那谁是她的亲爹?
回一笑稍作思考,就把99.9……9%和100%之间,几乎忽略不计的差距,给罗列了出来:
第一,明星是哪一年来的大夏。
第二,十九年前的明星,是不是全校有一半女生在喜欢。
之所以是十九不是十八,是还得算上回一笑在肚子里面的那段时间。
笑笑子可不是什么只会念书、没有常识的外星学霸。
寻爹这件事情,回一笑一直都是认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