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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往届状元,百日誓师(1 / 2)

翌日。

常台书院。

林凡从藏书阁出来,升了个懒腰,走到教室。

昨天吃完晚饭后,林凡就回到了学校,在藏书阁待了一夜。

系统给的记忆宫殿,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好用。

只是一个晚上,他居然就背下了二十多本藏书。

并且各个类别的知识清晰分明,丝毫没有因为一次性摄入的知识过多,导致思维紊乱。

与数十倍的记忆速度,一起随之而来的。

是大脑极速运转,给身体带来的极大负担。

和一种来自心底最深处本能的抗拒。

想到这种与本能对抗的夜晚,可能还要持续到科举考。

林凡忍不住叹了口气。

但转念一想,他已经比普通人幸运了千倍万倍....还有什么好矫情的呢?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林凡忍不住想起了,离骚里的这句话。

语音包:???

你也开始抢我词了?

当林凡坐下不久后,同学们也陆陆续续的走进了教室。

开始早读。

铃声响起。

班主任王溪音走进教室后。

宣布了一件,让全班同学都振奋不已的事情。

校长邀请到了往届状元,姜初雪,来到了书院。

或许有同学对这个名字很陌生,但丝毫不影响他们同意激动到手舞足蹈。

往届状元这四个字,就已经足矣说明其含金量。

毕竟每届状元,都踩在千万考生的头上,镇压一个时代,登顶封神的人。

他们的学习经验与心得的珍贵程度,可想而知。

而实际上。

姜初雪并不是刘博文邀请的。

是她自己主动要求来的常台书院。

她主要就是借此见一见,那个比自己小三岁,解开了庞加曼猜想的小学弟,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长得帅不帅。

而且听傅泽明先生说,也要收他为徒。

哼!

是嫌弃自己太笨,继承不了您的衣钵吗?

所以再收一个徒弟,留作保险?

不过见归见,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的。

毕竟刘博文因为她,还兴师动众的把全体高三学生都喊到了操场。

百日誓师么....

还真让人怀恋。

那可真是一段,中二的时光。

......

操场。

姜初雪面带笑意的站在台上。

微风拂过。

让她的裙摆,如同秋波一样荡漾。

姜初雪望着那群面带书生气,满脸崇拜与求知欲的少男少女们。

不由一阵感慨。

特别是那位,眼神中相较于其他人,还多了一层炙热的美丽少女。

让姜初雪一眼就看出了,她与其他人的不同。

姜初雪都已经猜到了,现在那位少女肯定在心中想着。

“我也要成为你”

“教练,我想考状元。”

“状元,我是当定了。”

“我是要成为状元王的人。”

“......”

之类的中二话语。

想到这些。

姜初雪的嘴角,潋滟起一抹弧度。

因为她从那位少女身上,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

这就是林凡吗?

听名字,我还以为是个男生呢。

听到这次的百日誓师不同于往届。

而且还是由一位状元亲自开场。

绝大部分学生,都表现得非常积极。

很快,人就来齐了。

看到台上站着的那位,漂亮的大姐姐,让不少人都不由眼前一亮。

“这就是状元吗?!今天终于见到活人了!!居然还这么漂亮!!”

“怪不得那么多人想要上状元,嘿嘿。”

“呕,猥琐男。”

“......”

刘博文整顿了一下纪律后,对姜初雪点了点头。

于是姜初雪开始了她的表演。

“要不先给同学们讲讲,我的故事吧。”

“我出生在一个民风憨实,乡俗淳朴的小村庄。”

“我深爱着那个生育我的故乡。”

“为此我可以发自内心的写出成千上万篇诗词、散文,来赞扬歌颂它。”

“但当我收到太华录,被无数顶级学府以最优越的条件争抢时。”

“我的心中居然有一丝窃喜。”

“是啊,我走出来了。”

“从那个走几步身上就要沾灰,没有可以用来看电影的影院、没有可以用来散步的公园、没有可以....的落后村庄,彻彻底底的走了出来。”

“所以,我算是一个俗人吗?”

没有抑扬顿挫的语气,没有热血沸腾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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