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很有趣的实验,杨顺仿佛看到了巨大的人体宝库,激动的两天没出实验室,身上打了四处针孔眼。
但问题来了,他需要对比数据。
一类是正常人的血,运动员的血,给他自己做对比,这个是他的金手指小秘密。
另外一类,还真的是狗血。
狗血他想从警犬总队的100多条警犬身上采集,外加被改良过后的小欧,以及半改良的乐乐,只要有充足的实验数据支撑,这就是一篇好论文!
第三天,辛笛博士再次被杨顺翻牌子,来到实验室。
他摸着鼻子,很不屑:“干嘛?当我是夜壶,需要的时候拿来用用,用完了就给俩小钱打发走,丢进床底下,现在又有尿意了,再把我拖出来?”
杨顺嘿嘿笑着,讨好不已:“瞧你说的,我怎么可能把你直接丢床底下?”
辛笛眼皮子一翻:“那就是,洗干净了,再丢床底下?”
“聪明!”
杨顺将自己设计的狗血方案拿出来,给他看:“这个实验,大概需要测量100多组数据,我想请你来帮忙。”
辛笛粗略一看就明白了:“你还真是玩狗血!你准备给我多少钱?”
杨顺道:“100多组对比测试,咱俩一起做,快的话大概3天,慢的话5天,你再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指点我怎么写论文,我总共给你1万块。”
“钱不少啊……”
“那是,我怎么可能亏待师兄?”
辛笛有点心动,但很快改变主意:“钱我不要,这个实验我跟你一起做,论文也可以由我来代写,你当第一作者,我第二作者。另外,原始数据我想留一份,如果还有多的血液材料,也留给我。”
杨顺有点警惕:“你要血液材料干嘛?”
辛笛刚刚还很正经,突然嘿嘿笑起来:“你忘记我是哪个组的了?”
“卧槽!”
杨顺头皮发麻,想起仇芳第一次介绍,辛笛是隔壁玩虫子的!
他感觉有点怕怕:“你不会真的在研究虫蛊吧?你要血,是想做蛊术研究?”
“做个毛的蛊术研究啊,我纯粹是闲的蛋疼。”
辛笛往椅子上一躺,唉声叹气道:“我们组这回真的凉了,我老板一年写10几个本子递上去,都申请不到项目,连老板自己都快撑不下去,哪里顾得上我?不过你别说,我还真在研究昆虫的时候,发现一些有趣的噬血现象。”
如果魔法和巫术,能够被科学解释,那么杨顺就不会觉得害怕,敢和辛笛坐下来讨论。
辛笛还在读研究生的时候,孤身一人去湘西做过实地考察,那地方最神秘的就是赶尸,蛊术。
杨顺打断他:“你等会儿,说故事之前,你先告诉我,在红农读研,可以自己一个人去湘西做实习科考?不是老师安排地方吗?”
辛笛恨铁不成钢道:“笨啊,你不会暑假去旅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