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蒙尘指着身后的礼物堆,“你看看这帮没有创造力的白痴,我不拆礼物都知道这里面是什么东西。”
“医生,他们只是不想送一些你喜欢的礼物。”
“说真的,我原本很喜欢厨具,自从认识了这帮蠢猪,我突然讨厌起厨具了,我怀念厨具生锈的样子。”莫蒙尘不断地吐槽。
杜马斯笑道:“说真的,我很好奇你为何会选择打篮球,许多人都说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医生,而每个吃过你亲手做的料理的人都说你可以去五星级餐厅当主厨,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吗?”
“有很多,就好像我是世界上最好的医生,但对我来说,有三分之一的病是不需要我来医治的,又有三分之一的病是我不会医治的,遗憾的是,我能医治的病,只有那剩下的三分之一的五分之一,我的精力有限。”莫蒙尘笑道,“做菜也是如此,比起这两门学问,篮球简单多了。”
“所以,你选择篮球是因为比较简单?”
“原因之一,但更多是出于热爱,难道你看不出来我很喜欢篮球?”莫蒙尘反问。
杜马斯顿时有些懵,像莫蒙尘这种人要是都说起“喜欢啊”、“爱啊”,那世界八成是要大乱了吧?
莫蒙尘把他的礼物手下,回赠他为杜马斯准备的礼物:“你呢?你为什么选择篮球?”
“小时候,在我所居住的小镇,我每晚独自在后院练习投篮,然后在睡梦中幻想自己成为一名杰出篮球手。”杜马斯说。
这样的例子并不新鲜。雷吉·米勒在后院被姐姐打得不敢切入篮下只能在外围练远射,而德雷克斯勒在父亲的车库里练会了扣篮。而杜马斯,他甚至没有一个对手。他的5个兄弟姐妹都爱玩橄榄球,他只能一个人对着篮筐练习远射,并闪躲着幻想中的对手——比如奇克斯,比如J博士。
杜马斯绝对是活塞队的异类,他是希尔之前的希尔,很难想象那支恶贯满盈的坏孩子军团,竟然也有这样的翩翩君子存在。
年轻时代的莫蒙尘是不喜欢活塞的,那时他在国外留学,正值NBA竞争最激烈的年代,魔鸟神并列,中锋时代兴盛,各位置均有尖端人才。
坏孩子军团的崛起让波士顿梦碎,当然绿军也有自身原因。
现在自然是不同了,这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篮球故事,你越讨厌什么,越会和什么扯上关系。
与队友互相赠送礼物,莫蒙尘带着一车的礼物回到加里顿公寓。
他把车停好,但没把礼物拿出来,反正肯定都是些厨具。
莫蒙尘今晚不是一个人,他和以法莲姐弟约好了一起过圣诞节。
因为他只有一个人,刚刚好,他们只有两个人,所以三人凑一起,他负责下厨,以法莲负责布置,阿德里安负责玩。
对于以法莲,莫蒙尘一直是以比较和缓的方式慢慢推进彼此的关系。
他不希望太快,但也不用太慢,只要顺其自然。
饺子、各种水果派、牛排、水煮鱼...莫蒙尘做了八道菜,三个人显然是吃不完的。
“我开始了!”
没有祷告,没有祈福,他们都是无信仰者。
莫蒙尘看得出来,以法莲不是很开心,但应该不是源自于他。
“要喝几杯吗?”莫蒙尘打开红酒瓶。
“我非常需要喝几杯。”以法莲说。
莫蒙尘给她倒酒,她一杯一杯地往下灌。
以法莲打了个嗝,一嘴的酒气熏了莫蒙尘一脸。
“是不是出什么事了?”莫蒙尘问道。